1959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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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14
颗粒名称: 1959年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2
页码: 13-14
摘要: 1月9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农村人民公社信用部会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关键词: 人民公社 营业所 额敏县 人民银行 农村人民公社

内容

1月9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农村人民公社信用部会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1月21日至4月30日,额敏县县委、县人委开展“整顿、巩固人民公社”工作,至4月底结束。先后将全县12个人民公社合并为6个大的人民公社。额敏县原各人民公社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随之改变隶属关系。
  2月3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根据中央决定,实行“两放、三统、一包”方针,将人民银行营业所下放到人民公社。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的营业所合并,改建为人民公社信用部。
  2月6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下发《综合信贷计划、货币收支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农村人民公社信用部实行“差额包干,一年两算,半年差额,基本不变”的办法。
  5月,在接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后,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收回全部营业所,额敏县各个农村信用社下放到各个生产大队,改建为信用分部。
  6月,额敏县红旗人民公社、突击人民公社、十月人民公社的农作物遭受蝗虫、地老虎危害,受灾农作物面积达到7914亩,对信用部业务影响较大。
  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请示委托信用分部发放农贷酌付手续费问题的批复》。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支持灾区群众自救的指示》。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银行、信用部的可用资金,国家发放的投资,预购定金和救济款以及公社自有资金等,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9月,额敏县各家农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营业所合署办公,人员统一管理,对外统称为人民公社信用部,内部账务分开,分别核算,各计盈亏。由人民公社领导和管理,由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负责业务和账务辅导工作。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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