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10
颗粒名称: 1955年
分类号: F832;F426;F8
页数: 2
页码: 10-11
摘要: 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
关键词: 额敏县 农村信用合作 管理区 蒙古自治区 人民银行

内容

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
  2月12日,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1955年仍免征工商业税的通报》,1955年内仍免缴工商业税。所用账簿,仍然按照税务总局1951年10月15日(51)直二字第1968号通知规定,照章贴花。
  3月1日,新疆开始发行新人民币,旧币与新币的折合比例为1万比1。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所有国家机关、企业按照规定,开始使用新人民币,并以新人民币记载、核算账务,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
  3月10日,全县成立8家农村信用合作社。额敏县“建社工作组”在额敏县第一区、第三区、第四区、额玛勒郭楞蒙古自治区四个管理区,分别建立第一区第六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三区第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三区第五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第四区第一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第四区第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额玛勒郭楞蒙古自治区第四乡农村信用合作社,额玛勒郭楞蒙古自治区第五乡农村信用合作社,额玛勒郭楞蒙古自治区第十乡农村信用合作社。
  3月31日,额敏县“建社工作组”在全县5个管理区已经建立1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中:在第一管理区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1家,在第二管理区共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4家,在第三管理区共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3家,在第四管理区共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2家,在第五管理区(额玛勒郭楞蒙古自治区)共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3家。全县1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一季度累计吸收存款15136元,存款余额达到8742元;累计发放贷款13489元,贷款余额达到9668元。
  是日,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吸收的社员人数达到5419人,认购入股数达到6851股,认购的股金金额达到27404元;实收入股数达到6439股,实收股金金额达到25961元,占认购股金总数的94.53%。
  是月,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执行以下利率标准:定期存款利率最高11.5‰,最低8‰,一般9.35‰;活期存款利率5‰;贷款利率最高14‰,最低11‰,一般12.5‰。
  5月,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召开全疆六届支行长会议,要求农村信用合作社帮助解决非社员的困难,免遭高利贷的剥削,以争取他们入社。对股金分红各地可以试行,分红比例,掌握在纯益的30%~40%。
  8月,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针对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账务紊乱,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不开展),开展第一次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整顿巩固工作。
  11月,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组织力量,对额敏县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第二次整顿巩固工作。
  是年,额敏县“建社工作组”由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牵头开展工作,分3期在全县建立17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较上年增加3.5倍。
  是年,应苏联政府要求,中国政府开始迁送侨居额敏县的苏联侨民回国。额敏县的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社干是苏侨,根据政策开始回国。至当年底,全县共有10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迁走16名苏侨会计。
  是年,全县应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乡为25个(农业乡23个,半农半牧乡两个),已经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乡为22个(全部是农业乡),占“应建社乡”的90%。全县参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农户达到3921户,22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全年共吸收社员7405人,吸收股金35100元,吸收存款29900元,累计发放贷款66600元。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