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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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09
颗粒名称: 1954年
分类号: F832;F8;F323
页数: 1
页码: 10-10
摘要: 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名称问题的通知》,明确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名称,应按共同纲领的规定称为“信用合作社”。
关键词: 额敏县 工作组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人民银行

内容

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名称问题的通知》,明确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名称,应按共同纲领的规定称为“信用合作社”。
  10月9日至11月6日,在额敏县县委直接领导下,额敏县人委、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抽调干部5人,人民银行塔城专区中心支行派干部参加、指导,成立“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社工作组”(以下简称“建社工作组”)。“建社工作组”由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牵头开展工作,首先把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额敏县第三区第四乡作为试点,配合农业合作社的扩建工作,进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试办工作,建立额敏县第三区第四乡农村信用合作社,这是额敏县有史以来建立的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
  11月30日,额敏县第三区第四乡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开展顺利,吸收存款1800万元(旧币)。
  11月16日至12月18日,额敏县“建社工作组”在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的牵头下,配合额敏县县委在第二区的四个乡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同时,先后建立第二区第一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二区第二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二区第三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和第二区第四乡农村信用合作社。
  12月31日,额敏县“建社工作组”已经在全县2个管理区(第二区和第三区)的5个乡共建立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吸收的入社社员人数达到2120名,吸收的入股数达到3053股,每股的股值金额为4万元(旧币),股金总额达到12212万元(旧币),共吸收入社费636万元(旧币)。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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