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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01
颗粒名称: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2-3
摘要: 1954年11月,随着额敏县“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在额敏县县委的直接领导下,从额敏县人委、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抽调工作人员5人,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派人指导、协助,成立额敏县“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组,配合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首先在条件成熟的额敏县第三区第四乡宣传、动员当地农民群众自愿组织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1954年11月6日,额敏县第三区第四乡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这是额敏县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
关键词: 额敏县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农村信用合作 人民银行

内容

1954年11月,随着额敏县“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在额敏县县委的直接领导下,从额敏县人委、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抽调工作人员5人,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派人指导、协助,成立额敏县“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组,配合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首先在条件成熟的额敏县第三区第四乡宣传、动员当地农民群众自愿组织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1954年11月6日,额敏县第三区第四乡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这是额敏县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11月16日至12月18日,建社工作组又先后在额敏县第二区第一乡、第二乡、第三乡、第四乡分别建立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至1954年底,全县共建成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有职工5人。农村信用社逐步在全县发展,截至1958年末,额敏县共有2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有职工25人。各家农村信用社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受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领导,行政工作和人事管理受辖区党委的领导。
  1959年2月,全县25家农村信用社和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设在全县6个人民公社的营业所分别合并为人民公社信用部,下放给各个人民公社管理,5月又下放到各个生产大队管理,成为信用分部。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彻底失去“民办性”和“独立性”,成为人民公社的下属机构。
  1962年下半年,全县各个公社、生产大队的信用部和信用分部,重新恢复为信用合作社,业务上由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领导、管理。
  1963年,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对全县25家信用合作社和2个服务站进行初步整顿。绝大多数农村信用合作社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改选三名监事委员,理事主任由生产大队长兼任,监事主任由大队党支部书记兼任。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订业务计划和服务制度,查对信用分部错账错款现象,改变以往信用社会计一手包办的工作作风。
  1966—1976年,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几经变化,民主管理制度名存实亡,先后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贫下中农管理小组”领导,由人民公社和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双重管理。
  1977—1979年,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营业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期间,农村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
  1980—1996年,农村信用社归口农业银行管理。长达17年的时间里,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的基层机构。
  1996年12月30日,全县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脱钩,1997年成立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联社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担风险的经济实体,承担起调剂农村信用社资金余缺、检查各信用社执行各项金融政策情况、考核信用社各项计划执行情况、职工培训以及经验交流等单个信用社不能承担的任务。与全县12个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两级法人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由塔城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由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监管,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重新走上独立发展之路。
  2003年,全县联合社实行“一社两制”,4家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信用社降格为县联合社的分社,额敏县郊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郊东信用分社和阿尔夏特信用分社改编为额敏县联合社的直属分社,以额敏县联合社为单位,组成统一法人机构。8家自动歇业农村信用社和方城信用社(改制社)依然保持独立法人资格,与额敏县联合社实行两级法人管理体制。至年底,全县信用社共有独立法人机构10家(含县联合社),县联合社下辖分支机构10家,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地区银监分局监管。
  2005年8月4日,县联合社召开第1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理事长,监事会监事、监事长,聘任县联合社主任,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得到实施。县联合社建立健全信贷、财务、安全保卫、稽核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人事管理、工资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额敏县联合社归属自治区联社领导。4月,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全辖改制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在自治区联社的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塔城银监分局的领导、监督下,县联社不断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管理,拓展业务,提高效益,步入发展快车道。截至2012年末,联社内设综合办公室、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审计部、监察保卫部、电子银行部“6部1室”共7个职能管理部门,下辖13个营业网点,涵盖全县各乡、镇及兵团第九师师部和167团场、168团场。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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