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银行卡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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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9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银行卡业务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4
页码: 333-336
摘要: 银行卡是由自治区联社发行,供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的新型服务工具的总称,拜城县联社银行卡业务主要是借记卡业务,它是县联社电子支付发展进程中最为重要的里程碑之一,改变消费者的支付方式和消费习惯,截至2012年年末,县联社累计发卡68286张。
关键词: 新疆维 县联社 自治区农村 基本规定 银行卡

内容

银行卡是由自治区联社发行,供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的新型服务工具的总称,拜城县联社银行卡业务主要是借记卡业务,它是县联社电子支付发展进程中最为重要的里程碑之一,改变消费者的支付方式和消费习惯,截至2012年年末,县联社累计发卡68286张。
  2007年3月22日~4月30日,县联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卡(玉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方案》,在全辖开展玉卡宣传用语征集活动,并按时上报征集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征集的宣传用语。
  2007年6月,县联社第一张玉卡发行,标志着县联社银行卡业务正式开始。
  2007年,县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章程》,明确玉卡申领、使用、挂失、权利义务、计算、基本规定、发卡、换卡与销户、挂失与止付、吞没卡管理等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管理办法》,明确玉卡基本规定、卡片制作、卡片领用、卡片发行、卡片回收及销毁、卡片安全等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玉卡(借记卡)业务操作规程及会计核算办法》,明确基本规定、会计科目及凭证清单设置、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及账务核算、操作规程、银行卡柜台业务核算、ATM业务核算、POS机业务、清算和分润、结息、收取年费、吞卡处理等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借记卡柜面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明确适用范围、申请单位卡要求、受理流程、玉卡存现基本规定、玉卡取现基本规定、玉卡转账基本规定、玉卡更正交易基本规定、销卡基本规定、玉卡ATM管理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玉卡(借记卡)业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基本准则、具体规则、设备及其他管理等。
  2008年3月6日,县联社成立银行卡业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米吉提·阿吾提,副组长陈守良、艾力·沙吾提。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负责全盘领导;2.副组长负责具体事务管理;3.成员负责业务管理岗工作、负责客户管理岗工作;4.张全世负责技术支持岗工作。4月3日,自治区联社同意县联社开办统一品牌银行卡(借记卡)业务。6月,县联社根据《关于防范伪卡欺诈风险的通知》,加强防范伪卡欺诈工作。明确伪卡犯罪团伙的主要特征是参与人员多元化、卡片制作专业化、作案方式隐蔽化。伪卡犯罪团伙主要作案手法:1.犯罪嫌疑人一般随身携带多个与伪卡卡面姓名配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等),以便商户收银人员查阅。2.犯罪嫌疑人多以境外旅游者身份,2~3人结伙疯狂购买珠宝、首饰、名表、皮具等贵重商品,一般不经仔细挑选便大额刷卡集中消费。3.由于伪卡卡面姓名多为伪造或冒用姓名,与卡号对应的真实客户资料不符,为避免因集中大额刷卡消费被境外发卡银行监测,犯罪嫌疑人一般会携带多张卡面姓名不同的伪卡更换使用。4.犯罪嫌疑人持伪卡集中大量消费后,由于单据较多,商户收银员容易忽略POS机交易单据显示卡号与伪卡卡面卡号不符等现象。5.犯罪嫌疑人多持伪卡流动作案,利用晚间在自助机具上持续使用多张伪卡提取现金,并不断更换作案地点。是年,县联社认真执行银行卡市场发展委员会《银行卡受理标识使用规则》《收单机构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规则》和中国银联《公安机关办理信用卡犯罪案件取证指引(试行)》。
  2009年1月,县联社按照《关于规范银行卡统一宣传形象的通知》,开展多种形式的银行卡宣传活动,在营业网点悬挂横幅,在营业大厅设立宣传咨询台,组织员工在城区主要街道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宣传口号:1.诚信之德、玉载其身;2.随心玉卡、汇通天下;3.玉卡在手,彰显尊贵品质;4.连接你我、传递希望;5.信合玉卡、离您更近、与您更亲;6.玉卡连接城乡、信合传递希望;7.玉卡随身、吉祥一生。
  2009年4月8日,拜城县成立银行卡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行长吾布力·阿不都外力,副组长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副行长孙海波。县联社按照要求规范银行卡受理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和提高县联社银行卡产业利益,推动受理市场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上级领导小组提出的促进银行卡市场发展政策方案等,推进银行卡市场发展。组织开展银行卡宣传营销活动,推进银行卡功能作用发挥,为县联社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009年4月,县联社按照《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认真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10月1日,县联社按照《关于推广银信通业务的通知》,开始办理银信通业务。银信通是新疆农村信用社推出的一项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账户资金变动的金融增值服务。该业务是将持卡人的玉卡账户上变动的时间、金额和交易方式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到持卡人指定的手机上,便于持卡人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的一项增值服务。10月21日,县联社正式开通24小时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596”。
  2010年11月,县联社根据《关于近期银行卡风险情况的通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利用网点广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向持卡人普及银行卡基本知识,加大网点工作人员及保安的业务培训,在ATM旁张贴风险提示海报和宣传语,加强与县公安机关的沟通。明确电信诈骗犯罪手段主要是电话欠费、刷卡消费、购车退税、虚假中奖、汇钱急救、引诱汇款、猜猜我是谁、冒充领导、高薪招聘、代为炒股等。
  2011年8月,县联社认真执行《关于加强电子银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县联社成立个人业务部(卡业务部门),定期对各网点银行卡业务进行自律监管检查,同时审计部、财务信息部定期进行银行卡业务、信贷业务监管自律检查,发现问题对责任人给予通报处罚。
  2012年2月14日,县联社在《关于下达2012年玉卡、银信通及POS业务计划的通知》中,明确全辖目标是玉卡发卡8000张、银信通开通4000笔、POS机安装85台。根据实际情况,玉卡发卡任务按年下达,按季考核;新增玉卡发展方向为工资、消费、交易等,卡存款余额月均6500元以上,对象主要是存储和卡使用率较高的群体客户,避免发放低存款额、使用率偏低的睡眠卡。银信通主要发展对象为频繁办理存款、取款、消费、转账等客户,使客户能实时了解账户动态信息,形成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交互,提高客户对县联社的知名度。10月,县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玉卡的功能和分类、组织管理、业务管理、风险控制、计息和收费等内容;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玉卡(借记卡)章程》。12月,按照《关于规范玉卡卡面的紧急通知》,县联社使用的玉卡为经自治区联社统一设计、制作的带有银联标识的标准银联卡;玉卡卡面设计是通过中国银联卡面设计审查,样卡检测备案,符合中国银联要求的标准卡面;玉卡卡面相关信息由自治区联社在制卡过程中统一加载。
  2012年12月,县联社按照《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范围进行调整,主要是为境内发卡银行发行的银联卡在境内银行卡受理终端发起的交易业务,境外发行的银联卡境内受理的各项业务以及互联网渠道发起的消费业务,手续费仍执行原标准。
  2012年,县联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福农卡业务推广领导小组,制订《拜城县联社福农卡业务推广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目的、组织领导职责、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指定专人负责。6月20日,个人业务部对县联社相关从业人员及信贷人员进行福农卡业务培训;随后,各信用社对协管员进行福农卡培训,并对福农卡的重要性和用途进行宣传。7月17日,县联社向自治区联社信用卡中心上报《拜城县联社关于申请开办福农卡业务的报告》,在农户贷款二次投放时,推广福农卡,发行福农卡25000张,贷款金额30000万元。10月,县联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福农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福农卡的基本功能、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服务收费等内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福农卡业务操作规程》,明确福农卡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分为评级授信、发卡、循环用信、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档案管理六个环节。
  截至2012年年末,县联社累计发卡68286张,卡均存款0.56万元,累计销卡693张。银信通累计32225户,累计销户1003户,占发卡总数的46.2%。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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