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产催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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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963
颗粒名称: (二)资产催收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3
页码: 309-311
摘要: 1999年,根据西北五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银行县支行《关于核定拜城县农村信用社1999年经营管理计划的通知》要求,县联合社将不良贷款指标压缩幅度与信用社主任全年的效益工资挂钩,落实到每个人,坚持谁放贷谁收回,实行按月考核。
关键词: 金融系统 联合社 县支行 信用社 不良贷款

内容

1999年,根据西北五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银行县支行《关于核定拜城县农村信用社1999年经营管理计划的通知》要求,县联合社将不良贷款指标压缩幅度与信用社主任全年的效益工资挂钩,落实到每个人,坚持谁放贷谁收回,实行按月考核。
  2000年6月20日~7月10日,县联合社根据《关于对阿克苏地区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进行清查的通知》要求,对拜城县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在县联合社贷款情况进行清查,共查出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在县联合社贷款26人、34笔、金额157911元。其中,县联合社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贷款7人、12笔、金额45731元;农业银行县支行职工贷款16人、19笔、金额91690元;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职工贷款2人、2笔、金额13990元;保险公司职工贷款1人、1笔、金额6500元。金融系统工作人员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27人、27笔、金额102633元。其中,县联合社职工为他人担保贷款24人、24笔、金额83583元;农业银行拜城县支行职工为他人担保贷款2人、2笔、金额9050元;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职工为他人担保贷款1人、1笔、金额10000元。县联合社积极与人民银行县支行协调,通过文件通知各行领导督促催收。同时,县联合社加强贷款管理,从源头堵住违规贷款发放,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各社贷款清收小组加大清收力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清收金融系统职工贷款。根据《关于限期清收金融系统职工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联合社在人民银行县支行的协助下对金融系统职工在县联合社的贷款进行清收。截至2000年10月末,人民银行县支行职工在信用社贷款2笔、金额62000元;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职工在信用社贷款1笔、金额9000元;农业银行县支行职工在信用社贷款18笔、金额95190元;联合社职工在信用社贷款12笔、金额45432元;县联合社职工家属在信用社贷款11笔、金额78000元;人民银行县支行职工在信用社贷款担保2笔、金额32500元;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职工在信用社贷款担保3笔、金额13000元;农业银行县支行职工在信用社贷款担保3笔、金额15550元;县联合社职工在信用社贷款担保44笔、金额30218元。县联合社对2000年12月20日前尚未还清贷款的职工从2001年1月开始只发放300元生活费,剩余工资用于还贷。
  2001年11月,县人民政府批转拜城县联合社《关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请示》,各乡(镇)、场、各单位协助信用社清查本乡(镇)、场、村、组的干部及集体逾期贷款,落实债务;清理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在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帮助信用社开展收贷收息工作;对年初信用社发放用于棉花种植的地膜、种子贷款,各贷款乡利用棉花收购旺季,组织干部协助信用社开展贷款催收工作,保证贷款及时足额收回;司法部门协助信用社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对钉子户、赖账户依靠法律坚决清理。
  2002年,县联合社根据《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指导意见》,认真制订清收计划,分解落实任务;首先从内部着手,对不良贷款中内部职工贷款及职工引荐、担保贷款进行清收;对信用社职工在分配任务之外收回的不良贷款,计发劳务费。年末,县联合社不良贷款余额下降1%,不良贷款占比下降4个百分点。
  2003年,县联合社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法》,根据各乡、各社不良贷款清收难易程度制定奖惩措施,专职清贷小组深入重点乡(村)对钉子户、赖账户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县党政及司法部门适时介入,督促收贷,至11月末,全辖信用社不良贷款总额512万元,比上级行下达的600万元任务多完成88万元,收贷工作成绩显著。
  2004年,县联合社依法强化贷款管理,对有还贷能力,不愿意归还贷款的56笔、38.5万元贷款向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手段收回23笔、18.5万元贷款;对未严格执行放贷规章制度和越权放贷造成风险的14名信用社员工发放的19笔、80450元贷款扣除应发的住房补贴,弥补信贷资金损失。2003年年末,县联合社不良贷款余额267万元,2004年年末降为195.6万元,比2003年减少71.4万元。
  2005年,县联合社根据《拜城县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加大清收不良贷款力度,2005年清收呆滞贷款115万元、呆账贷款367117元。
  2005年10月17日,县联合社根据阿银监办发〔2005〕263号文件精神,下发《关于清理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信用社贷款的通知》,各网点根据通知精神,采取多种方法,积极开展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2006年,县联合社加大“一逾两呆”贷款清收力度,实行内部奖励与处罚并举措施,调动员工清收不良贷款的积极性;在清收中,对暂时不能收回的贷款,制订还款计划,下发催收通知书,同时追究和落实相关责任人的清收责任。当年,累计收回不良贷款3310万元,其中逾期贷款累计收回3034万元,两呆贷款收回234万元、收回央行票据置换贷款38.1万元。
  2008年5月7日,县联社制定《央行票据置换不良信贷资产清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处置原则:1.坚持“依法合规、集体决策、规范操作”的原则。2.坚持灵活处置的原则。3.坚持清收、重组转化、保全等处置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奖励办法:1.现金收回1996~1997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对收回贷款者按照收回本金和利息的30%给予奖励;现金收回1998~1999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对收回贷款者按照收回本金和利息的20%给予奖励;现金收回2000~2005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对收回贷款者按照收回本金和利息的10%给予奖励。2.将债务转嫁到他人,由他人承担还款义务的,且重新办理贷款手续齐全的,按盘活金额的5%给予奖励;待处理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后,视同现金收回进行奖励。3.责任清收人员清收责任贷款,不奖励。县联社依靠职工力量、社会力量和政法系统联动共同进行清收,采用将不良信贷资产打包拍卖、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清收等方式,进行清收、转化和处置,减少损失。
  2009年,县联社利用贷款信息系统对基层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进行监测,全年清理不良贷款余额46万元(五级分类),与年初相比减少54万元,占贷款总额的0.086%,累计收回不良贷款170万元。
  2010年,县联社把盘活不良贷款作为化解金融风险,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硬仗来打,实行按绩计酬激励机制,执行百元收息含量工资,全员拿收息单项工资,职工清收不良贷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外勤人员长年清收,内勤人员白天上班,下班后轮换下乡收款;为盘活企事业单位、村、组集体沉淀贷款,信用社通过改进服务,赢得当地党政领导和欠贷企业的理解、支持;采取行政手段进行清收,清收工作有序进展。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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