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计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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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913
颗粒名称: 二、统计检查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236-237
摘要: 1997年3月11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联合社执行法规、统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县联合社能依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信贷收支月报、现金收支月报及贷款发放、收回月报等金融业务统计报表,没有发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现象;但在收集、整理、积累金融和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和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统计检查方面,做得还很不完善,重上报统计报表而疏于上报分析说明。
关键词: 统计报表 联合社 县支行 人民银行 现金收支统计

内容

1997年3月11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联合社执行法规、统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县联合社能依照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信贷收支月报、现金收支月报及贷款发放、收回月报等金融业务统计报表,没有发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现象;但在收集、整理、积累金融和有关国民经济的统计资料和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统计检查方面,做得还很不完善,重上报统计报表而疏于上报分析说明。
  1998年,县联合社根据阿人银调〔1998〕23号文件,及时组织统计人员学习,成立自查领导小组,布置自查工作,经查县联合社无迟报、漏报现金统计数据现象;能按照《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进行登记、审批和向人民银行县支行报备,执行大额提现制度;外部现金收支统计项目无相互混淆,发行库出入库数均与人民银行县支行发行库领取、交回数核对一致,与人民银行县支行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发生额核对一致,不存在当月“前期业务库存”与上月“本期业务库存”数不一致现象及本月的“本期业务库存”与“信贷报表中现金”科目余额不一致现象;发行库出入库差额加减前、本月业务库差额与当月外部现金收支差额均保持一致。存在的问题是个别基层社存在虚报,估报现金统计数据现象,上报县联合社现金统计报表中,储蓄存款收支、居民提贷支出、居民归还贷收入、内现金收支等科目与实际发生额不一致。
  1999年6月15~22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联合社现金收支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县联合社能严格执行银发〔1998〕34号文件“约法三章”(1.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法建账,并且保证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信息质量;2.培训提高会计工作者和注册会计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3.财政部负责从法规制度、培训监管等方面加强会计工作,其他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层单位会计监督);按时报送各类报表,不存在迟报、漏报、错报现金统计数据现象;现金统计指标设置及归属内容与新现金收支统计制度要求一致,均执行1998年《现金收支统计制度》;上报人民银行县支行现金统计报表的计算机通信文件均按规定执行,报表格式符合要求;统计人员认真执行《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1~5月现金收支统计报表中,无内、外部现金收支统计项目混淆现象;无发行库出入库数及会计账中“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发生额与现金统计表中向人民银行县支行发行库领取、交回数不一致的错误;上报人民银行县支行报表均不存在计算差错,即外部现金项目细数相加与合计数一致,合计数相加对内现金项目细数与总计数一致,收入与支出一致;在统计储蓄现金收支时,能把转账业务与现金业务严格区分开来,符合储蓄现金收支真实性要求。
  2001年,县联合社认真开展金融统计自查,自查内容:1.统计违法行为,重点检查1999年和2000年人民币信贷收支报表、现金收支报表及相关统计报表,是否发生下列统计违法行为:(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特别是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2)拒报、迟报统计资料;(3)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4)地方、上级部门、本单位的领导人侵犯统计人员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2.统计基础工作,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统计制度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工作制度是否健全;金融统计相关文件执行情况检查、信贷收支统计检查、现金收支统计检查、非现场监管报表检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统计制度检查、系统内报数情况检查、货币监测分析检查。7月中旬,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克孜尔、赛里木、托克逊、康其、米吉克、温巴什、老虎台、大桥8家信用社2001年1~5月的现金收支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查统计制度落实较好。
  2004年9~11月,县联合社根据《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认真开展自查,自查内容:1.金融统计数据真实性情况,是否存在下列统计违法行为:(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特别是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不符,数据差异较大;(3)利用常规业务操作虚增或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者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4)强迫或授意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5)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6)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及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2.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1)贯彻《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情况;(2)对金融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有相应可操作的配套措施和操作规程;(3)统计岗位设备配备情况,统计软件是否与人民银行统一要求的标准接口程序相兼容。3.统计工作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统计岗位设置、统计人员配备情况,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状况,岗位责任制度建立以及日常操作是否规范。
  2010年8月2日,县联社监管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2008年以来县联社报送人民银行县支行各类统计报表进行检查。8月17~23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对县联社金融统计工作开展现场检查,检查重点是统计管理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采取召开座谈、听取汇报、现场调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看有关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等资料,抽查2009年12月和2010年3月的全科目统计报表与专项报表,通过检查,及时纠正县联社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2011年7月15日,县联社成立统计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志明,副组长吐尔孙·巴斯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主任张娜。领导小组负责金融统计数据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定,负责对金融统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拜城县联社金融统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统计检查工作。检查范围是2009年1月1日~2011年3月31日有关统计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统计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内容:1.针对2010年人民银行县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检查整改情况。2.落实金融统计制度情况,重点围绕涉农贷款及大中小企业贷款统计等制度落实。3.金融机构统计工作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统计工作流程、内控管理制度、报备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经查统计人员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等,熟悉涉农贷款各项指标及校验关系。负责报表报送的信贷管理部制定《拜城县农村信用联社金融统计制度》,对统计报送工作内容、范围、责任以及时效等进行要求,规范统计报送工作;指定人民银行统计报表程序专职报送人员,并配齐AB角;做好人民银行县支行统计报表口令使用交接工作,建立交接登记本。存在问题:1.混淆“农林牧渔业”和“支农贷款”。前者为承贷主体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贷款;而后者指并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仅提供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支持,二者容易混淆。2.信贷员对各贷款科目理解不清,出现发放贷款后科目归属错误现象。由于会计报表“涉农贷款”为相关科目通过公式直接计算,造成与人民银行县支行统计报表“涉农贷款”口径有所偏差。3.手工统计工作量大,数据准确性难以保证。由于填报时信贷管理系统中的贷款用途信息录入不规范,录入承贷主体所处的行业信息,导致数据提取不准确,大部分报表依靠贷款台账手工统计。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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