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算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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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909
颗粒名称: 三、结算检查
分类号: F832;F8;F83
页数: 2
页码: 229-230
摘要: 1998年4月,拜城县联合社根据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关于开展结算纪律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开展《支付结算办法》执行和银行账户管理自查。自查内容:1.是否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2.是否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3.是否有无理拒付、任意占用挪用他行和他人资金。4.是否有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
关键词: 联合社 营业部 县支行 人民银行 信用社

内容

1998年4月,拜城县联合社根据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关于开展结算纪律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开展《支付结算办法》执行和银行账户管理自查。自查内容:1.是否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2.是否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3.是否有无理拒付、任意占用挪用他行和他人资金。4.是否有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银行资金。5.是否存在签发空头银行汇票和办理空头汇款,在支付结算制度以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6.是否存在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7.是否存在跨系统汇划和系统内50万元以上大额汇划未通过人民银行清算资金和转汇问题。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或违反银行账户管理的行为。9.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有意漏缴财政性存款。10.其他违反规定的事项。4月28~30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西城城市信用社进行结算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处以1万元罚款,西城城市信用社于5月20日完成整改。6月8~12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辖区城乡信用社的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县联合社营业部、管理部、城镇信用社、布隆信用社、康其信用社、亚吐尔信用社、赛里木信用社、克孜尔信用社、米吉克信用社、温巴什信用社、克外孜力克信用社,西城信用社营业部及营业处共12家机构,占全辖19家社的63%,检查13个库房的重要空白凭证及登记簿、12个柜台重要空白凭证及登记簿、12本总账。从检查情况看,各信用社重视对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有专人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库房、柜台分别设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实物与登记簿记载相符,与分户账、总账核对相符,业务柜保管使用凭证与登记簿、销号簿、领用登记簿核对相符。空白凭证管理较好的信用社有县联合社营业部、城镇信用社、亚吐尔信用社、赛里木信用社。
  1999年3月15~16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联合社结算业务进行检查,县联合社营业部及西城信用社营业部对未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个人收取的汇费有错误;针对西城信用社营业处给单位租用账户发生业务30笔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处以月基本工资50%的罚款。
  1999年4月,县联合社对1998年以来的联行业务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1.执行联行制度情况,有无违约和挪用联行资金问题;2.联行印、押、证保管使用情况;3.联行重要空白凭证核算管理情况;4.无故有意延压汇款造成汇路不畅情况。4月19日,人民银行县支行会计股组织人员对县联合社营业部、西城信用社营业部1998年以来的特约联行业务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登记簿(库房、柜台)、密押保管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分户账等账簿15个,联行报单5本,计560笔联行业务,抽查面达80%,经抽查,县联合社营业部能指定专人对印、押(压数机)、证进行管理,营业终了,对印、押、证能入库保管,没有违约和挪用联行资金问题,没有延压汇款造成汇路不畅情况。9月8日,人民银行县支行组成结算纪律检查小组对西城信用社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西城信用社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屡次发生违规提取现金现象,根据《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西城信用社违规现象罚款4000元。9日,人民银行县支行结算纪律检查小组对县联合社营业部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营业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对一般账户或专用账户屡次发生提现现象,根据《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县联合社罚款4000元。12月6日,人民银行县支行由沙拉依丁副行长带队对县联合社营业部、城镇、米吉克、康其、布隆等5家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是不能严格执行印证分管、证押分管;库房内非重要空白凭证与重要空白凭证一起保管;个别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未入保险箱保管而放在桌子上、抽屉中;会计、主任等管理人员没有做到定期检查。
  2000年8月末,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西城信用社、县联合社开户情况进行核对,西城信用社开户的石油工贸公司,贷款早已还完,但账户仍在使用,且将贷款存入该账户中;在西城信用社开户的种羊场副业户发生的收支款均属基本户款项,如支取工资款、借款等;县联合社开设的康其乡水管站水费专户、民政局扶贫救灾专户都存在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多次提现问题,人民银行县支行根据《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每笔罚款2000元,罚款2万元。9月19~22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西城信用社、县联合社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随意退票、截留和挪用客户或他行资金行为,没有无理拒付、擅自拒付退票或拖延付款以及不扣、少扣赔偿金额行为,没有大额汇划款项不通过人民银行转汇或化整为零现象;未发现擅自开立账户及一般账户违规提现现象,一般存款户余额没有超过单位在银行借款余额等问题;经对结算证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结算证。
  2001年3月26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联合社营业部、西城信用社营业部、营业处进行“三公开一监督”(向社会公开结算方式、公开结算业务处理时间和到账参考时间、公开企业办理结算的注意事项、实行客户公开监督)结算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县联合社营业部未将“三公开一监督”制度上墙,营业部负责人对制度内容不了解,但从实际办理结算业务看,均能准确、及时办理各项结算业务,没有压票、随意退票和无理拒付现象。4月4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西城信用社进行结算证管理情况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西城信用社主管会计、主任、营业处会计业务负责人、有关经办员处以按月基本工资70%的罚款,在全辖通报批评。
  2006年11月21~30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联合社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检查,检查2005年6月30日~11月30日的全部单位结算账户开立、销户资料、余额表以及个别专户分户账,共检查单位银行账户59户。通过检查,县联合社自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上线以来,领导对账户管理重视,经常开展自查,并与反洗钱工作相结合进行管理;基础工作比较扎实;有专人进行账户管理;严格操作口令管理;留存的账户资料能够做到专夹保管,一户一套资料;专户或一般户无违规使用现象。
  2010年,县联社加强结算账户管理,10月对全辖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开立结算存款账户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责成有关责任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催促开户单位办理年检手续,严肃信用社结算纪律;加强内部及外部对账工作,对行社往来、联社往来、内部往来、同业往来账务,由会计部门组织专人,逐户逐笔进行勾兑,每月对账率达100%。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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