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信用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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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764
颗粒名称: 五、城市信用社
分类号: F832;F8;F830
页数: 3
页码: 57-59
摘要: 1992年8月26日,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分别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税务局上报《关于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申请营业执照的报告》和《关于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申请免税的报告》。9月25日,人民银行县支行下发《关于任命徐光艳为城市信用社主任的通知》。10月,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以新人银〔1992〕金管字第209号批准同意成立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10月22日,西域城市信用社正式挂牌营业,徐光艳为第一任城市信用社主任。
关键词: 拜城县 联合社 城市信用社 县支行 人民银行

内容

1992年8月26日,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分别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税务局上报《关于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申请营业执照的报告》和《关于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申请免税的报告》。9月25日,人民银行县支行下发《关于任命徐光艳为城市信用社主任的通知》。10月,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以新人银〔1992〕金管字第209号批准同意成立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10月22日,西域城市信用社正式挂牌营业,徐光艳为第一任城市信用社主任。西域城市信用社按照要求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开立账户,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县支行报送有关报表资料,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人民银行县支行报告;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西域城市信用社实施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督促完善社规,落实社章。
  1993年6月9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阿人银〔1993〕金管字第31号批复同意筹建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西域营业处,并颁发筹建许可证;同意西域城市信用社本部搬至县供销民贸大厦旁,原址(建设路)作为西域营业处营业场所。西域城市信用社在搬至新址前,建立“三会”制度。7月1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下发《关于同意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西域营业处开业的批复》,西域城市信用社按要求及时办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1994年10月28日,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召开首次股东大会,召集股东73人,到会股东32人,其中集体股3个。大会选举孙成祥、屈新远、张长胡、唐致胜、陈德伟为理事会成员,选举袁忠、赵成禹、班学良为监事会成员;理事会选举孙成祥为理事长,屈新远、张长胡为副理事长;监事会选举袁忠为首席监事长。
  1997年5月26日,西域城市信用社因带有封建主义色彩企业名称,属于清理范围,为保留西域城市信用社,更好地为拜城县人民群众服务,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向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上报《关于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申请更换企业名称的请示》,将“拜城县西域城市信用社”更名为“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7月28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向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上报《关于上报“阿克苏地区城市信用社分支机构的清理方案”的报告》,其中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西域营业处属于此次清理对象,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实际,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建议保留县西城城市信用社西域营业处,并更名为县西城城市信用社西城营业处。
  1998年1月,根据全国和自治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为做好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工作,开展前期准备工作;2月26日,人民银行县支行请县审计局对西城城市信用社开展清产核资验证;3月初,人民银行县支行协助西城城市信用社按法定程序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做出城市信用社并入拜城县联合社、改制、更名的决定,并提交股东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3月24日,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向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关于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并入拜诚县联合社的请示》。同时,县联合社也向人民银行县支行提出同意接受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并入县联合社的报告,双方经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合作社归并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督管理协议书》,并由县审计局对县西城城市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验证,出具验资证明。4月1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向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上报《关于对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合并的初审意见》。4月17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向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上报《关于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并入拜城县联合社的报告》。5月,人民银行县支行组织召开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县联合社职工代表大会,传达上级行批复精神,并协助改制更名后的县西城城市信用社修改章程,指导监督归并各项业务交接,划定工作权限,确定工作方针,补充完善各项手续。6月29日,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转发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关于同意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改制、更名的批复》,更名为“拜城县西城农村信用社”,由拜城县联合社对其实施归口管理。8月19日,受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乌鲁木齐监管办事处的委托,由陈世友为组长,巴海、邱霖,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金管科科长殷友良、农金科科长袁亚军,人民银行县支行副行长沙拉依丁、农金股副股长孙海波、县联合社主任米吉提·阿吾提为成员,组成验收小组,对西城城市信用社1998年2月26日的清产核资情况进行验收。评价意见是西城城市信用社属于资能抵债的信用社,经营状况较好,负债率较低,各种文件资料准备充分,手续完备,符合《县(市)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实施细则》要求,应以更名为农村信用社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1999年,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根据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在改革期间加强县(市)城市信用社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冻结城市信用社进人、购置固定资产;禁止城市信用社收购、兼并金融机构的债务;禁止城市信用社拆出资金;城市信用社的财务和信贷业务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审查、管理,以防发生新的风险。同时,人民银行县支行对西城城市信用社的人员增减情况,固定资产管理、资金拆出拆入情况进行检查。11月2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向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上报《关于上报对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实施意见的报告》。是年,县西城城市信用社有个人入股52万元,股份119份;企业法人入股25万元,股份3份,职工20人,营业网点2家。
  2000年11月27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向县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对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分类处置方案的请示》。2001年4月25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人民银行县支行处置方案。6月6日,县西城城市信用社召开股东大会,85人参加会议,占股东总人数的76%,占股金总额的89%,经过与会股东研究,同意县西城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西城农村信用社。6月8日,县联合社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有县辖13家法人基层社的主任和县联合社营业部主任及县联合社主任、副主任共计18人,经过与会代表共同讨论,一致同意接受县西城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西城农村信用社,接受县联合社统一管理。6月12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向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上报《关于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拜城县西城农村信用社的请示》。7月10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阿克苏地区八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更名为农村信用社的批复》,同意拜城县西城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更名为拜城县西城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城城市信用合作社新市区信用分社改制更名为西城农村信用合作社新市区分社。西城农村信用社将原西城城市信用社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更换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全部印章进行更换。8月14日,西城农村信用社向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关于拜城县西城农村信用社更换牌匾的请示》。8月21日,人民银行县支行批复,同意西城农村信用社所有对外机构的牌匾、印章、证照更名,随后西城农村信用社向社会公布改制更名公告,开展改制宣传及后续工作。9月30日,人民银行县支行、县联合社、县西城城市信用社三方对县西城城市信用社截至2001年9月30日资产损失予以确认,损失2万元。2003年5月,县联合社进行“统一核算、一级法人”改革试点工作,西城农村信用社新市区分社更名为县联合社新市区分社,西城信用社更名为县联合社西城分社。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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