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用(分)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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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762
颗粒名称: 三、信用(分)部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2
页码: 54-55
摘要: 1958年,拜城县人民公社化后,公社管理委员会是全社的统一领导机构,生产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和分配单位。生产关系和分配(1958年10月~1961年年底,全县普遍推行粮食供给制和基本工资制)、交换、消费等都发生变化,经济基础的改变,给信用社带来深刻影响,它的任务和作用也发生变化,如放款对象逐步转向集体,业务活动范围已和国家银行差不多。
关键词: 生产大队 拜城县 信用分 人民银行 信用社

内容

1958年,拜城县人民公社化后,公社管理委员会是全社的统一领导机构,生产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和分配单位。生产关系和分配(1958年10月~1961年年底,全县普遍推行粮食供给制和基本工资制)、交换、消费等都发生变化,经济基础的改变,给信用社带来深刻影响,它的任务和作用也发生变化,如放款对象逐步转向集体,业务活动范围已和国家银行差不多。
  1959年年初,拜城县根据人民银行1958年11月18日~12月10日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实行“两放、三统、一包”(两放即放人员、放资产;三统即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管理;一包即包财政任务)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人民公社信用部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动资金问题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财贸部《关于人民公社金融工作管理体制方案》,决定将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营业所下放到人民公社,与原信用社合并改组为人民公社信用部。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和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在吐鲁番召开的试点现场会、5月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精神,拜城县逐步建立信用分部:在生产队、管理区(相当于原来的乡),设立信用分部,由原信用社改组为信用分部,信用分部是生产大队、管理区的组成部分,统一办理辖区内的存贷业务,有的在生产队设立服务站。信用分部的任务是在生产大队、管理区的领导下,组织调剂资金,促进生产发展。信用分部开展业务时,接受公社信用部的领导。公社信用部对信用分部的领导,主要抓三个环节:一是统筹安排,帮助制订各个时期的业务工作规划和资金规划;二是帮助建立机构,健全财务;三是培训干部,组织红旗竞赛运动。信用社下放人民公社后,不再成为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信用分部的职工任免、工资待遇由生产队管理,基层干部可以随意调用信用分部的职工,信用分部丧失自主权。
  由于农村信用社下放到人民公社后,丧失自主权,业务开展出现一些问题。1960年,拜城县信用分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社化以前信用社有一套民主管理机构,公社化后,信用分部属大队领导,原信用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民主管理机构自行消失,而生产大队忙于生产,对信用社工作抓不起来。二是公社化前对组织、发展、干部培训等均由银行负责主管,亏损由银行补贴,从上而下有一套直属的信用合作部门,层层抓;公社化后这套机构已撤销归并,放松领导,财务账务严重混乱,有的一年不记账,贪污挪用不断发生,长期查不清。三是有些生产大队和管理区的干部任意占用信用分部资金,用于口粮、年终分配和退赔。
  1961年5月,拜城县根据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决定,将农村信用分部并入银行。9月26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明确信用社的性质、任务、民主管理、业务政策等。
  1962年,拜城县将农村信用分部的领导权从生产大队收回,由人民银行拜城县支行进行全面、彻底的垂直领导。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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