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设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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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1060
颗粒名称: 二、内设机构
分类号: F426;F275;D64
页数: 4
页码: 791-794
摘要: 1996年,自治区交通厅设9个职能处室。撤销原劳动培训处、宣传教育处,将原劳动培训处的劳动工资、保障工作和团委职能划归组织人事处;将原劳动培训处的劳动安全职能划入综合计划处;工人培训管理职能划入科技教育处,职工疗养工作移交交通工会管理;将原宣传教育处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对内宣传报道职能划入厅办公室。
关键词: 直属单位 交通厅 交通行业 自治区 厅属单位

内容

1996年,自治区交通厅设9个职能处室。撤销原劳动培训处、宣传教育处,将原劳动培训处的劳动工资、保障工作和团委职能划归组织人事处;将原劳动培训处的劳动安全职能划入综合计划处;工人培训管理职能划入科技教育处,职工疗养工作移交交通工会管理;将原宣传教育处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对内宣传报道职能划入厅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信访督查、机要保密、外事、内保、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制定厅机关规章制度,组织起草厅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办公设备、用品管理。
  2.政策法规处。
  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负责行业立法的协调事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方案的拟定,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3.计划处。
  负责交通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计划、统计工作;组织制定和综合平衡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管理,负责交通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公路和养护、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交通设备、交通扶贫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4.财务处。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经政策、法规;草拟有关财务规章、办法;负责交通规章的财务管理;负责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管理厅机关房改业务;监督检查厅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编制年度基建资金计划和各项财务、会计报表、决算;参与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工作。
  5.组织人事处。
  负责厅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培训、考察和任免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厅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和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职称、人才交流、人事档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交通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6.科技处。
  管理和指导交通科技工作,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重大科技项目及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的管理交通标准、计量、设备、通讯、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质量工作。
  7.劳动培训处。
  负责厅机关、厅属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就业、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和劳动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技工交流、考核,培育交通劳务市场,指导驾驶员培训和驾校管理工作。
  8.宣传教育处。
  负责学习宣传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管理有关报社、记者站、编辑整理交通期刊、史志;管理指导交通教育工作,指导厅属学校的教育业务和交通教育基金管理;编制交通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9.审计处。
  制定审计工作规划及有关规章;编制年度计划,汇总编报审计报表;负责对厅管理和投资的交通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并指导对厅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组织和指导内审工作及财检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团委):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2001年,自治区交通厅设7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厅机关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文件;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机关财务、计算机网络、会议组织、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思想政治、宣传和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体改法规处。
  负责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法规、组织研究和起草交通行业政策、规章,制定交通行业法规实施细则;负责交通行业普法、依法治交、行政复议等法制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和交通企业改革工作。
  3.综合计划处。
  组织拟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监督、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维护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出租车客运市场)、公路养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负责公路交通规费征稽、公路养护、路政、路产、收费公路、高等级公路的管理;负责公路口岸运输、汽车出入境管理。
  4.财务处。
  负责管理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预决算、信贷以及交通建设项目融资、引资、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5.组织人事处。
  负责厅属单位基层组织建设;按照规定管理厅机关及厅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安全与劳动保障工作;负责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指导驾驶员培训工作。
  6.审计处。
  负责全区交通行业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对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和交通专项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和审计;负责对厅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
  7.科技教育处。
  拟定全区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推进科研、教育体制改革,负责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行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团委):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是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指导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行政编制6名(不含纪检组长),处级领导职数2名。
  2005年底,交通厅机关设办公室、体改法规处、综合计划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审计处、科技教育处7个职能处和机关党委(团委)、纪检组(监察室)、老干部工作处。
  厅属单位(含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公路局、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地方海事局)、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新疆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厅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交通厅公路规划室、交通厅编译室、交通部电视中专新疆分校、交通厅公路工程定额站、交通厅电子计算站等。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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