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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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879
颗粒名称: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及监督检查
分类号: F426;D92;F127
页数: 2
页码: 611-612
摘要: 1990年11月,自治区交通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992年发布。1994年3月,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办法》。
关键词: 新疆维 等级评定 二级维护 车辆技术状况 自治区

内容

1990年11月,自治区交通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992年发布。1994年3月,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办法》。
  1990年,自治区将经营性运输车辆的等级划分为4级。
  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2/3和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2/3以前,汽车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性能和状况或行驶里程低于完好车的要求,但符合GB7258—87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四级,停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1995年7月,自治区交通厅下发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情况调查表,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
  1996年,自治区运输管理局对实施车辆强制二级维护做出通知:
  1.1996年2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进行公路运输营运证年审及换发新证。新证增加了“车辆二级维护记录”内容。要求全区各地统一从1996年4月1日起,对本辖区营运车的强制二级维护情况进行路检路查。
  2.自治区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做出《关于搞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每年对车辆技术状况评定一次。
  1998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稿,在昌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等地进行汽车技术等级评定试点和验证。1998年12月4日发布实行。
  2001年11月,全区营运车辆实行二级维护登记卡制度。车辆每次二级维护后,由经营者将维护凭据交由运政机构审核并进行登记。登记卡实行一车一卡,由经营者随道路运输证一起保存,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交运政机构审查,作为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的依据之一。
  2002年4月,自治区运输管理局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同年8月1日正式实施。统一印制了自治区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申请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通知单和客车类型等级标贴。
  各类型高级客车(含高三、高二、高一级)、各类型等级客车行李舱容积规定指标见下表。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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