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援藏物资运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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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795
颗粒名称: 五、援藏物资运输
分类号: F426;D92;F127
页数: 1
页码: 566-566
摘要: 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之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新疆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各族人民安居乐业。195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促进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逐步改善西藏阿里地区各族人民的生产条件,不断提高阿里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决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行行政管理职责。从此,阿里地区的经济建设、人民所需的生活物资均由新疆负责供应与承运。
关键词: 新疆维 交通厅 自治区 阿里地区 西藏阿里地区

内容

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之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新疆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各族人民安居乐业。195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为促进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建设,逐步改善西藏阿里地区各族人民的生产条件,不断提高阿里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决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行行政管理职责。从此,阿里地区的经济建设、人民所需的生活物资均由新疆负责供应与承运。阿里地区地处喀喇昆仑山与青藏高原的南部,山高严寒,空气稀薄,距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较远,不通公路,是以牧业为主的边远地区。
  1957年10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委决定:阿里地区的公路建设与养护,中央、自治区调拨阿里地区的基本建设与牧民的生产、生活物资均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组织承运。中央、新疆调拨支援阿里地区的各类物资必须经新藏公路方可运输。
  1980年以前,自治区交通厅把支援西藏阿里地区的物资运输作为重点运输。1981年开始作为指令性运输计划下达自治区、地州市两级国营运输企业,并对完成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的运输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或由运管机构给予经济处罚。1988年3月,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交通部、国家经委〈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把支援西藏阿里地区的物资运输作为指令性运输计划下达自治区国营汽车运输企业负责完成。
  1995年,在阿里石油运输协调会上,阿里地区驻疆办事处要求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请求新疆继续支援阿里地区,及时将350吨汽柴油,在大雪封山之前运往阿里。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司、兵团第四汽车运输公司按要求按时完成了350吨汽、柴油的运输任务。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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