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客运票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78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客运票价
分类号: F426;F127;D624
页数: 2
页码: 558-559
摘要: 1989年12月,公路客运市场放开,自治区公路客运运价变“一刀切”为差别运价,实行递远递减的办法。调整的总水平是普通大型客运车综合运价由每人千米0.026元调为0.039元。差别运价:山区、支线客运运价以调整后的基本运价为基础,加14%;阿勒泰地区山区、支线客运运价以调整后的基本运价为基础,加19.2%;递远递减运价:运距在1000千米以内的干线公路每人千米调为0.365元;1001~1500千米的干线公路的客运运价,每人千米为0.0365元;1501千米以上的干线公路运价每人千米为0.035元。
关键词: 客运运价 干线公路 运价率 基本运价 自治区

内容

1989年12月,公路客运市场放开,自治区公路客运运价变“一刀切”为差别运价,实行递远递减的办法。调整的总水平是普通大型客运车综合运价由每人千米0.026元调为0.039元。差别运价:山区、支线客运运价以调整后的基本运价为基础,加14%;阿勒泰地区山区、支线客运运价以调整后的基本运价为基础,加19.2%;递远递减运价:运距在1000千米以内的干线公路每人千米调为0.365元;1001~1500千米的干线公路的客运运价,每人千米为0.0365元;1501千米以上的干线公路运价每人千米为0.035元。在运价调价的同时,对行包价也进行了调整,行包每百千克千米为0.057元。这次调价对缓解运输企业的困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92年6月1日,自治区的公路旅客运输基本运价率调整为每人千米0.0476元。此次客运基本运价调整前为每人千米0.0386元,综合运价由原先的0.039元提到0.0479元,提价幅度为23.3%。计算全年客运提价总额为4500万元。
  1996年3月26日,自治区决定适当提高公路汽车客运价格。
  1.基本运价:普通大型客车在干线公路、运距在1000千米以内的运价,每人千米由现行0.0476元提高到0.0596元。
  2.道路分类及递远递减运价:运距在1001~1500千米的干线道路客运运价,每人千米运价率为0.0564元;运距在1501千米及以上的干线道路客运运价,每人千米运价率为0.0540元;山区、支线客运运价,每人千米运价率为0.0679元,并允许根据季节和客流情况在2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阿勒泰地区区域内山区、支线客运运价,每人千米运价率为0.0710元。
  3.车辆分类运价:1000千米以内的干线客运,以基本运价为基础,分别按不同车型加成幅度加成计算;超过1000千米的运价率,按现行递远递减运价减成办法和减成幅度减成计价。
  4.计时包车运价:干线的普通大客车每座由0.91元提高到1.132元,中高级客车计时包车运价按加成幅度加成计算;山区、支线普通大型客车计时包车运价,以1.132元为基础加成14%,中高级客车再分别按不同车型加价幅度加成计算。
  5.卧铺车运价:每人千米由现行0.12元提高到0.132元。
  6.行李包裹运价:每百千克千米由现行0.0703元提高到0.0894元。
  7.春节运输期间,允许客运车辆运价加成10%~20%。调整价格自1996年4月15日起执行。
  1998年2月1日起,按1997年9月1日新颁布的新疆公路汽车营运里程作为当前计算客运票价的里程依据的票价。卧铺车上、下铺运价率确定为:1000千米以内:上铺0.122元/人·千米、下铺0.142元/人·千米;1001~1500千米:上铺0.1154元/人·千米、下铺0.1342元/人·千米。小轿车的运价率按每车千米1.40元收费,试行一年。
  1999年10月15日起,自治区决定对中、高档客车的运价率,以现行普通大型客车基本运价率为基础加成计算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客运价格管理,自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疆道路汽车干线客运票价表,自治区的公路客运票价在全区有了统一执行的规范标准。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