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性运输车辆的等级划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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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760
颗粒名称: (一)经营性运输车辆的等级划分
分类号: F426;T;F203
页数: 2
页码: 504-505
摘要: 1.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0年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性客货汽车为分为4级:
关键词: 等级评定 关键项 交通部 综合性能检测 汽车技术

内容

1.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0年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性客货汽车为分为4级:
  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和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的三分之二以前,汽车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性能和状况或行驶里程低于完好车的要求,但符合GB7258—87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四级行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2.1998年,自治区交通厅为加强道路运输汽车技术管理,保持汽车技术状况良好,根据交通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参照交通部颁布的行业标准JT/T 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和JT/T199—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检测方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并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新交运字〔1998〕071号文)。《办法》第六条规定: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基本内容为汽车的动力性、燃料的经济性、发动机工作参数、制动性、转向操作性、废气排放、前照灯及喇叭声响、密封性、整车与外观。第七条规定:汽车技术等级按汽车使用年限(从新车投入使用之日核定),关键项和项次合格率评定。从事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的汽车分为一、二、三级车,3个等级。
  一级车:使用年限4年以内;关键项分级的项均达到一级,关键项不分级的项目均为合格;项次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级车:使用年限超过4年;关键项分级的项目均达到二级以上,关键项不分级的项目均为合格;项次合格率大于等于80%;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三级车:凡达不到二级车技术等级标准的汽车为三级车。
  汽车技术等级的评定由B级以上级别的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无综合性能检测站或距综合性能检测站较远可选择条件具备的二类以上维修厂进行。评定结果存入汽车单车档案,并记入道路运输证之中,作为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凭证。凡达不到一、二、三级的客货汽车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
  3.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于2005年6~7月制定颁布《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第10号令)均明确规定:客货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二、三级3个等级。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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