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路路产路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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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7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路路产路权
分类号: F426;D92;U416
页数: 4
页码: 496-499
摘要: 1988年,自治区路政稽查总队在各地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传。分别用维吾尔、汉两种文字印制《公路管理条例》3.1万份,在各街道、路口及公路沿线进行张贴、发放、悬挂;利用地方报刊对《公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登载;制成录音、录像、专题片,在地(州、县)电视台,厂矿、农牧团场差转台及反复播放;举办违章车辆损坏路产照片展,奖励举报损坏公路案件者;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公路检查,现场宣传并纠正违规行为等等。
关键词: 违章建筑 路政管理 公路沿线 自治区 公路管理

内容

1988年,自治区路政稽查总队在各地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传。分别用维吾尔、汉两种文字印制《公路管理条例》3.1万份,在各街道、路口及公路沿线进行张贴、发放、悬挂;利用地方报刊对《公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登载;制成录音、录像、专题片,在地(州、县)电视台,厂矿、农牧团场差转台及反复播放;举办违章车辆损坏路产照片展,奖励举报损坏公路案件者;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公路检查,现场宣传并纠正违规行为等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爱路护路自觉性。农二师原工三团退休工人万先全,在国道314K436处公路北侧修建了一栋占地76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式餐馆,宣传《条例》一星期后,他自觉将建筑拆除。库尔勒市城建局需在314国道K470处挖掘公路、埋设管道、放水浇树,当看到电视宣传后,主动按规定缴纳占道费、赔偿费。和静县农机局一辆小车在206省道K23处将桥栏杆撞毁4米,主动缴纳赔偿费。
  1988年3月,乌什县阿克托海乡幺路子玉力克村农民买买提肉孜,擅自在省道306公路桥梁下修建私人水力发电设施,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严重损坏。乌什公路段路政人员在多次制止无效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其做出了赔偿路产损失4560.31元、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买买提肉孜不服处罚决定,先后向阿克苏路政稽查中队、乌什县人民法院、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诉讼。1992年7月,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乌什县公路段对买买提肉孜做出的路政处罚决定。通过这起路政诉讼,使路政管理迈向了法治轨道。
  1989年10月,江苏太仓县包工队在和静县巴伦台区施工时,在公路上倾倒垃圾、污水污染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后,要求施工队赔偿损失,施工队却一拖再拖,无意履行决定。库尔勒公路总段路政稽查大队依照法律程序,申请和静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指派工作人员依法了结此案。包工队缴纳了赔偿费,并向法院交纳了本案执行费。
  是年11月,位于国道218线K499+503处,和静钢铁厂私人违章建筑长期占用公路用地,还在公路两侧修建厕所、猪圈,堆放煤堆,倾倒垃圾,影响路容路貌、日常的养护工作及行车安全。在限期15日内拆除违章建筑时,该厂领导大力支持和路政人员在钢厂电视新闻节目中宣传《公路管理条例》,还一起去拆除户家中做耐心的思想工作,34户违章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拆除,收回被占的公路用地。
  1990年2月,库尔勒路政稽查大队会同轮台县交警队、工商局、交通局对314国道轮台运输站附近侵占公路、毁坏路产进行联合查处,撤掉占路经营摊点37个,拔除招牌12个,清除占路煤堆、柴火70余处,限期拆除违章建筑32家。库尔勒交警大队在处理汽车肇事案件中,凡涉及赔偿路产损失的,要求肇事单位和个人先到路政管理机构缴纳赔偿费后,方做处理。伊犁地区要求各县、乡领导要重视公路建设事业,支持路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地区行署专门以加急传真电报的形式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公路沿线县、乡、镇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检查站,清除路障。
  是年3月,自治区各地公路总段将路政管理工作纳入经济承包范围内,并实行目标管理。具体要求:大力宣传《公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向公路沿线群众普及公路管理法律常识,宣传覆盖率不低于85%;公路及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发生新的违章建筑,一旦出现立即依法处理,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同当地人民政府划定公路用地,埋设公路用地界碑;路政事案破案率不低于65%,结案率不低于55%,路产损失回收率不低于45%。在年终检查时,对完成上述四项任务指标的总段,一类奖4000元;二类奖3000元;三类奖2000元;每差一项未完成任务的分别按1000元、750元、500元处罚。
  是年5月,各地(州、市)交通局(处)成立路政管理科,对外称“路政稽查大队”。国、省道每50~80千米设专职路政员1人。各县交通局设兼职路政员1人。公路路政管理暂设三级管理机构,即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科对各地(州、市)交通局(处)路政管理科实行业务领导;各地(州、市)交通局(处)路政科对所属公路总段路政科和县路政管理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是年9月,交通部制定《公路路政管理规定》。12月,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标准》规定:兴建铁路、机场、电站、水库、水渠地下管线或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时,建设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当地公路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缴纳修复费后可施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公路进行施工的除按上述标准交纳修复费外并按规定处以罚款,对损坏、污染路面的赔偿;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公路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和公路用地(指公路两侧边沟及边沟外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堆放物料,晒粮打场,脱坯,搭棚、设摊,开山采石,营造建筑物,种植农作物,建筑瓦窑,围墙,开路引水,违反者由公路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公路管理部门责令其拆除,恢复原状、并按规定收取占道费。公路的防护构造物,挖掘和损坏的,收取赔偿费。损坏公路标志(号)的收费。高等级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标准》共有16条,自1991年1月1日起执行。
  1990年底,自治区共发生路政事案2699起,破获2603起,结案2435起,共挽回经济损失1161746元。主要案例:埋设管道而挖掘公路,损坏路基、损坏沥青路面、污染沥青路面、损坏桥栏杆、占用公路、损坏里程碑、路缘石、毁坏绿化树木、链轨车上路、超限运输损坏桥梁及路面、倾倒垃圾等。
  1992年3月,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颁布《路产损失赔偿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路政管理人员标志服装、证件发放、使用管理办法》《路政管理专用车辆管理办法》。主要加强对公路交叉道口及机动车辆在公路上试刹车的管理。
  是年5月,库尔勒公路总段与巴州交警大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公路交叉道口的管理》和《加强机动车辆在公路上试刹车管理》两个通告,对国道314的轮台、库尔勒、焉耆段管辖内的580个交叉道口及35个修理厂家部分利用公路乱试车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登记。对已设置道口而没有办理手续的要求补办手续;对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又危及交通安全的交叉道口,责令设置单位重新设计、修建。
  是年,自治区共查处各种路政事案3587起,破案3482起,破案率97%,结案3298起,结案率94.7%。收回路产损失金额达3602899元。
  1993年,自治区共发生路政事案5187起,破案5045起,破案率97%,结案4712起,结案率93%。路产损失费7613911.87元,实际收回6588545.26元,回收率达87%。
  1994年4月,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制定印发了《专职路政管理人员聘用办法》,规定:从1994年起,干部、工人一律实行聘用制。随后又建立了路政管理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专职路政人员采取聘用制,打破终身制,对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年度考核。
  1995年,自治区共发生路政事案6892起,破案6810起,结案6596起,收回路产损失赔偿费961万元。
  2004年,自治区路政事案发案13789起,破案13775起,结案13764起,结案率99%,收回路产损失赔偿费2064.18万元。
  2005年,自治区路政管理工作提出3点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路政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切实抓好“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路政队伍建设。其核心体现路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体现一个单位的服务意识、服务姿态和服务水平,以优质的服务和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在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把各项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主动沟通和协调,积极探索超限超载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化反腐败纠风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四是进一步加强路政队伍自身建设。
  2001~2005年,自治区路政管理以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基础,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在自治区公路沿线竖起《公路法》宣传牌,宣传横幅。悬挂标语400多条、出动宣传车360辆次、宣传牌、标志牌800块、发放宣传单近10万份、设立咨询达150多次、报纸杂志投稿900余篇、做客电视、广播解答听(观)众提出问题近十余次,被邀参加各类讲座32次、投入宣传人数达3750人次,公路沿线宣传覆盖面达到100%。举办路政人员培训班75期,参加人数600多人次。共查路政事案发案52181起,破案52054起,结案51911起,收回路产损失19445.77万元。实现5年结案率90%以上,破案率达95%。

知识出处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新疆通志 公路交通志(1986~200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全书以翔实的史料、正确的观点、流畅的文笔全面记述了新疆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变化历程。新疆公路交通20年沧桑巨变,记载着新疆交通人20年的艰辛和开拓,见证了新疆交通行业“发展交通、服务社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使命,体现了“大道为公、畅通天下、共享文明”的核心价值,传递着“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险阻、团结奉献”的交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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