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防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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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231
颗粒名称: (一)提前防治
页数: 2
页码: 581-582

内容

提前防治是减少灾害损失的最好办法。但是,在当时,大多数自然灾害是很难做到提前防治的。因此,这方面的记载也比较少。在至今所见到的清代文献资料中,只有关于乌鲁木齐地区对虫灾提前防治的记载。
  乾隆五十四年(1789),乌鲁木齐地区发生大面积蝗虫灾害。但是,在蝗虫还没有脱壳成虫之时(即还处于幼虫蛹状、不能飞越跳跃时),危害性还比较小,这时候进行捕杀,就可以大大减少虫灾的损失。为此,乌鲁木齐地区的各级官府一听到“蝻子萌生”的报告后,立即“督率兵夫,分途前往,并力赶捕,乘其甫能跳跃之时,迅速扑灭,俾不致伤损禾苗”。清朝政府接到乌鲁木齐都统尚安的奏报后,亦非常重视,除对当地官员的上述做法表示肯定外,还进一步指示说:“但仍须严饬文武员弁,加意查察,一有蝻孽萌动之处,立即上紧扑捕,不使稍有存留,方为妥善。”同时还说:“再迪化州所属,既有蝻子萌生,则镇西府属,及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等处,境地毗连,亦恐或有延及,尚安等务宜一体留心,豫为防察,毋使潜萌。”①关于这次乌鲁木齐地区虫灾的进一步发展情况,虽然由于缺少记载不得而知,但也可能正是没有记载,说明了由于当地官府军民的防治得力,才没有造成乌鲁木齐地区大面积虫灾的发生。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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