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霜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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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218
颗粒名称: (四)霜灾
页数: 2
页码: 562-563

内容

霜灾,又称为霜冻灾害,是因为气候异常,气温急剧下降到零度以下,空气中的水分在植物叶面上形成霜,而造成植物受冻的自然灾害。如前所述,新疆的地理位置使其受到大气西北环流的严重影响,春、秋两季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变化很不稳定,如果春霜冻结束较晚,或秋霜冻过早来临,都会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形成自然灾害,特别是对于玉米、高粱、谷子等秋季作物影响更大。
  在清代的文献资料中,关于霜灾的记载也有不少。特别是在天山北部的一些地势比较高的地区,例如天山东段北坡的今巴里坤、奇台、木垒等乌鲁木齐以东的地方,霜灾往往成为发生较多的一种自然灾害。乾隆五十年(1785),陕甘总督福康安奏称:“巴里坤山高土冷,霜雪较早,……历来虽有偏遇霜雪之年,被伤尚轻,收成不致大减。至乾隆四十八年,被霜较重,亏粮甚多。”①从福康安的话可以看出,巴里坤因地处高寒地带,霜灾比较频繁,而乾隆四十八年(1783)这次灾害,比较严重,因而造成粮食严重减产。
  以后,在清代文献资料中,关于地处高寒地带的天山北部一些地方发生霜灾的记载还有不少:乾隆五十二年(1787),乌鲁木齐都统尚安奏称:“宜禾、奇台二县内,偏被霜灾。”②道光十二年(1832),乌鲁木齐都统成格奏称:巴里坤“自八月二十一日以后连降大霜,禾苗冻萎,”当地的“军屯”普遍受灾,粮食生产减少一半以上;③同年,宜禾县庄稼亦“被霜”成灾;④光绪十三年(1887),镇西厅(今巴里坤)及绥来县(今玛纳斯县)“禾稼被霜”成灾;⑤光绪二十九年(1903),阜康县农业生产“被霜歉收”。⑥
  关于光绪十三年(1887)镇西厅(今巴里坤)等地受灾的情况,在当时新疆巡抚刘锦棠的奏报中还有更详细的叙述:镇西厅的一些地方,“叠经霜雪凝冻,结穟枇瘦,收成亦仅约二、三分”;①绥来县(今玛纳斯县)“七月初九、初十、十一等夜,迭降大霜,皓若积雪。……各色秋禾,自被霜后,早者桨渐干枯,半成枇壳。迟者未经结實,日就萎悴。经该县下乡逐段履勘,查东、南、西、北四乡,秋禾在芒种前播种者,稻子约被灾五分,高粱、糜谷、小谷约被灾七分,其播种较迟者,并无颗粒,委系因霜冻坏。又据署济木萨县丞酆甲英申称:该属近山一带,七月半间,麦禾迭被霜雪,虽旋晴霁,而结颗迄难圆满。甚者至苗叶焦黄。……其中太平、长山、兴隆三渠,被灾最重,全无收获者,五十余户。余与各渠,约冻伤十之五、六”。②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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