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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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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6
页码: 533-538

内容

考察一个地区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首先必须确定该地区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总量,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这个地区农业生产的实力。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历史文献中没有给我们留下这方面可以直接使用的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采用以人口数字来间接估算的方法。清朝统治者和历代统治者一样,为了征收赋税、摊派徭役的需要,对人口的统计一直较为重视,在新疆亦如此。我们知道,在粮食基本是供人消费的情况下(我国历史上长期如此),一个地区人均用粮数是比较稳定的(除吃以外,包括种子、饲料、酿造等)。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一定时期新疆的人口总数,估算出这一时期新疆粮食的总产量。
  由于不同时期人口总数变化较大,在做统计工作之前,我们把清朝政府治理新疆的150余年,大致划分为三个时期:从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开始,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西域图志》一书编纂完成为止,是第一阶段;从乾隆四十八年(1783)开始,到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之乱为止,为第二阶段;从道光七年(1827)开始,到宣统三年(1911)《新疆图志》编纂完成、清朝政府统治在全国结束为止,定为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
  据有人统计,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维吾尔族人口约计24万左右,即使再加上因逃避赋役而隐匿的户口,也不会超过25万”。①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初期,由于北疆原蒙古准噶尔部人口亡佚殆尽,内地屯田定居的各族军民又未到达,新疆除维吾尔族外,其他民族人口不多,因此新疆当时的总人口,基本上就是维吾尔族人口,两者数字相差不会太远。
  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实行严格的民族隔离政策,不许内地移居的汉、回等族军民到南疆垦田落户。同样原因,在北疆地区,除伊犁当局组织的由南疆移居的维吾尔族农民种地外,其他各地也很少有维吾尔族居住。因此,统计新疆这一时期维吾尔族以外的人口,只要统计北疆各地的人口(伊犁维吾尔族除外)就可以了。
  清代新疆的北部(北疆)地区,按行政管辖范围划分,主要有乌鲁木齐都统属下的乌鲁木齐地区、伊犁将军直辖的伊犁地区和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辖下的塔尔巴哈台地区。
  清代的乌鲁木齐地区,东从哈密、巴里坤,西到精河,南至吐鲁番,范围比较大,是清朝统治新疆后的重点开发地区之一。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时,内地迁居这里驻防、屯田军民的屯居点已星罗棋布。据《西域图志》卷三十三统计,仅种地垦荒的民户已有17421户,71814人。同期,乌鲁木齐都统索诺夫策凌奏称:“乌鲁木齐一带地方……岁获丰登,近年改设郡县,迁移内地户民,以及商民闻风而至,已有三万余户”②,以户均4口计(商民中只身者较多)已达12万余人。《西域图志》中说的只是“民户”,索诺木策凌说的是“民户”和“商户”,都不包括这一地区驻防的八旗、绿营官兵及其家眷。据《西域图志》卷三十一统计,乌鲁木齐地区共驻防八旗、绿营官兵12323名,以户均5人计(举家移居长期驻防,户均人口略多),共有6万余人。如果加上在这一地区服役种地的大批遣犯和其他流动人员,第一阶段乌鲁木齐地区的总人口当接近20万。
  伊犁是总统新疆事务的将军所在地,是北疆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据乾隆四十年(1775)成书的《伊江汇览》“户籍”中统计:满、蒙古、锡伯、索伦等八旗官兵及其家眷共52293名;3090名绿营官兵及其家眷(户均5人计,以下皆以此数折算)共约15450名;另有数千名遣犯(少数有家眷)和部分认垦落户的农民及商民;如果再加上一些无户籍的流动人口,第一阶段伊犁地区的总人口达7万人左右。
  塔尔巴哈台地区因“未设立眷兵,俱系换防,亦未安插民户”①,落户定居的人口不多。哈萨克、蒙古等族这时虽已有一万数千人在这里生活,但以畜牧业为主,粮食生产不多,故省略不计。
  总之,到第一阶段末期的乾隆四十七年(1782)前后,北疆地区的人口已有27万左右。这时全疆的维吾尔族人口,如《考述》所说,已从乾隆二十五年(1760)前后的25万人增加到“32万人左右”。因此,在第一阶段,新疆总人口接近60万。
  若按正常情况下人均年耗粮580斤计算②,那么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前后,新疆年产粮总数约34800万斤。新疆地广人稀,农民私垦地较多,粮食生产长期供大于需,人均生产粮食高于内地一些省区,再加上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清代称布鲁特)等游牧民族中的部分粮食生产,说第一阶段新疆粮食总产量达3.5亿斤,与实际情况不会相差太远。
  第二阶段。
  据《考述》载:到道光十一年(1831)时,新疆维吾尔族人口“较之乾隆四十一年增长了一倍多,达65万左右”。
  这一阶段乌鲁木齐地区的人口,因各书记载的时间、数字不太一致,暂作某些推算。据乾隆六十年(1795)成书的《乌鲁木齐事宜》“户口”中统计,有户民20662户,129642口;另有商民11545户,43791口。又据嘉庆十三年(1808)成书的《三州辑略》卷三统计,户民有153000余口。二书比较,十三年中户民增加23000余口。如果户民数照此速度增加,到下一个十三年后的道光初年,户民数可接近18万。即使商民数增加低于这个水平,那么道光初年时,乌鲁木齐地区的户民和商民总数也会接近23万人。
  清代绿营兵制,兵员有固定缺额,父死子替,不得随意增加,他们自然增殖的人口,大部分转入民户。据《三州辑略》卷三统计,嘉庆十二年(1807)时,乌鲁木齐绿营兵及其眷属有“四万数千余口”,这个数字基本也适用于道光初年这一地区绿营兵人口的总数。满、蒙八旗驻军与绿营兵有所不同,自然增殖的人口不能随意自谋生路,到第二阶段末期,兵员和人口都有较大增加。据道光元年刊印的《新疆识略》卷二统计,兵额9000余人(比《西域图志》中统计数多3000余人),以户均5口计,当为4.5万人。
  据上统计,道光初年时,乌鲁木齐地区的总人口接近32万。如果加上遣犯和其他漏报无籍的流动人口,总数当超过32万。
  第二阶段伊犁地区的人口,《新疆识略》卷四记载较详,据统计,八旗、绿营官兵及其眷属共107640人。加上民户、商户、遣犯和其他无籍人口,总数不会少于11万。
  塔城地区与第一阶段情况差不多。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北疆各地的人口数字,是嘉庆末年道光初年,即《新疆识略》成书前后的数字,而《考述》统计的维吾尔族第二阶段人口数字,截止年代是道光十一年(1831),二者时间差10余年。这里,为了使统计的误差不致太大,我们取张格尔之乱的道光六年(1826)为第二阶段的截止年代,时间和数字都取二者的中间(张格尔之乱时,南疆维吾尔族人口有所损失,应该说道光十一年比道光六年的人口数字没有大的增加)。这样,道光六年(1826)前后,新疆人口维吾尔族65万,乌鲁木齐地区32万,伊犁地区11万,共约108万余人。加上各地游牧的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人口(仅蒙古土尔扈特等部人口就超过5万),新疆总人口到110万完全有可能。
  照同样方法计算,第二阶段新疆粮食总产量有63800万斤,如果考虑到新疆人均占有粮食高于内地一些省区,说这时新疆粮食总产量达到6.5亿斤,一点儿也不过分。
  第三阶段。
  关于这一阶段的新疆人口,《新疆图志》卷一中有详细统计,“民户四十一万二千二百一十,口二百万三千九百三十一”。如果这个数字误差不大的话,那么到清朝政府治理新疆结束前夕,新疆年产粮总数已接近12亿斤。
  下面把清代新疆人口与粮食产量的变化列表(见表一)。
  从表一中可以看出,在清朝政府治理新疆的150余年中,新疆人口增加速度前期明显地快于后期。与之相适应,粮食总产量增加的速度,前期也同样高于后期。究其原因除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前期社会比较安定、人口自然增殖较快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内地移民的大批进入。第一阶段北疆各地增加的人口,除伊犁的维吾尔族是从南疆各地移住的外,其他绝大部分由内地各省区移入。他们到新疆后克服重重困难,开荒种地,努力耕作,把大片荒野变成万亩良田,使新疆的农业生产,特别是北疆地区的农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的大发展时期。乾隆朝以后,新疆开发已初具规模,内地移民速度放慢,人口增加主要依赖于自然增殖,速度也必然慢下来。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期,由于政治腐败,财政困难,经济萧条,外患内乱不断,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更直接影响着新疆人口的增长,也使新疆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重大影响。
  但是,与同期全国人口增长相比,新疆人口增长在各个阶段都是高速度的(见表二)。
  从上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从乾隆到宣统的150余年里,全国人口从近2亿增加到4亿多,增长一倍多,而同期新疆人口从25万增加到200万,增长了8倍。清朝后期新疆人口增长速度虽然放慢,仍从110万增加到200万,增长近一倍,而同期全国人口却在4亿上下徘徊不前了。
  根据人口与粮食生产、占有的比例关系,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清代新疆粮食总产量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内地各省区平均粮食总产量的增长速度。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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