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191 |
颗粒名称: | (三)建谘议局 |
分类号: | C55;D261;D262 |
页数: | 3 |
页码: | 505-507 |
摘要: | 在清朝末年的“新政”中,重要的一项内容是政治体制方面的变革,即改变已经腐朽落后的封建专制统治制度,实行比较先进的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度。“君主立宪”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一种政治制度。在这种政治制度中,国王名义上为国家元首,但国家权力主要掌握在议会及其推举的首相手中,是资产阶级参与执掌国家权力的一种形式,例如英国、比利时、丹麦及后来的日本等国。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中,一些人就已经提出在中国废除封建专制统治,实行君主立宪政治制度。 |
关键词: | 近代化 预备立宪 政治制度 谘议局 资产阶级民主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