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朝政府举办“新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187
颗粒名称: 一、清朝政府举办“新政”
分类号: C55;F426;K256
页数: 4
页码: 499-502
摘要: 自道光二十年(1840)英国以大炮轰开中国封建紧闭的大门、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后,西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一些比较进步的思想和科学技术,随着蜂拥而入的商品和鸦片一起也不断地传入中国,猛烈地冲击着中国古老封建的思想文化。在反抗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战争中一再失败的现实,也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的一些人,使他们思索和反省,并开始寻找富国强兵的道路。
关键词: 近代化 清朝政府 光绪皇帝 伊犁将军 慈禧太后

内容

自道光二十年(1840)英国以大炮轰开中国封建紧闭的大门、中国进入近代社会以后,西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一些比较进步的思想和科学技术,随着蜂拥而入的商品和鸦片一起也不断地传入中国,猛烈地冲击着中国古老封建的思想文化。在反抗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战争中一再失败的现实,也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的一些人,使他们思索和反省,并开始寻找富国强兵的道路。从林则徐、魏源等人提出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奕、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发起的“洋务运动”;从光绪皇帝、康有为进行的戊戌变法,到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代表了中国一代又一代人在近代化道路上摸索前进的曲折艰难道路。清朝政府中一些顽固坚持中国旧有传统政治文化的人(史称“顽固派”)虽然以各种手段妄图阻挡历史的前进,但中国变革、开放,向近代化迈进的步伐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在世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形势下,中国是不可能在老路上停滞不前的。
  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政府中的实权派镇压了以光绪皇帝和康有为为首的革新派发动的“戊戌变法”之后数年,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初,又是这个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政府的一些实权派人物却发布了在全国“变法”、推行“新政”的上谕。历史就是这样的不可思议,但却是铁的事实。仔细分析起来,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朝政府在政治上发生这种180°大转弯,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义和团运动的失败和八国联军对北京等地的占领及随后《辛丑条约》的签订,再一次极大地刺激了中国人,连清朝统治阶级中的一些顽固派也有所觉醒,认为中国再也不能死抱着旧的一套生活下去了,至于原先主张变法革新的人们则更进一步找到了中国必须尽快变法革新的理由。
  第二,数年前光绪皇帝、康有为的“戊戌变法”运动虽然失败,但康有为等人仍在海外活动,变法革新的思想和影响仍然在起作用,在激励着人们走变法革新的道路。
  第三,义和团运动的失败和八国联军进入北京,再次证明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只能作为历史来炫耀,是不能抵挡西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冲击的。血的事实使更多的中国人认识到,只有接受西方的一些先进的东西,走近代化的道路,富国强兵,中国才有出路。
  第四,义和团运动失败后,清朝政府中一部分被牵连进去的顽固派首领,例如载漪、徐桐、毓贤、刚毅等人被杀或革职充军(荣禄也随后病死),使阻碍变法革新的旧势力受到很大打击。而与此同时,清朝政府中另一部分具有资产阶级思想倾向的新洋务派则逐渐掌握了实权,特别是地方上的实权派(例如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萱,山东巡抚孙宝琦及手握北洋重兵的袁世凯等)的势力有了明显的上升。
  第五,这时中国资产阶级随着军工企业及民用企业的到处兴办和增多,势力也有所增长,积极推动变法与革新,成为另一支推动中国变法和革新的生力军。
  第六,西方各列强也支持中国进行有明显资产阶级倾向和近代化进程的变法和革新活动。西方各帝国主义列强虽然不希望中国独立富强,但他们要中国近代化以适应其侵略需要。中国如果一直停留在封建闭塞的落后状态,既不能给他们提供商品市场,也不能提供劳动力市场。清朝实行“新政”初期,赫德、林乐知、丁韪良等西方在华人士都积极献计献策,鼓吹“新政”,西方各政界报纸也表示支持,都说明这一点。①
  因此,清朝政府灭亡前夕在全国推行的“新政”,固然有清朝政府借以延续其统治政权的一面,但也应看到,也有他顺应国内外形势而打算富国强兵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历史发展不应该仅看其主观愿望,而更应该看其客观效果。“新政”的推行,不仅加快了中国向近代化迈进的步伐,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为中国在20世纪的奋斗腾飞开了个好头。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底,北京及各省主要官员奉清朝政府之命对时局发表意见和商讨对策。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新政诏旨,宣称:三纲五常虽为中国万世不易之理,但政府的统治方式则因时而变。令各级官员“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等,“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进行变革。①光绪二十七年(1901)三月,清朝政府成立政务处,作为“新政”的筹划、执行机构,进行调整官制、整顿吏治、改定刑律、编练新军、奖励实业、兴办学校以及准许满汉通婚、劝止妇女缠足等等工作,涉及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法律以及广大群众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新政”,进入实施阶段。
  在中国西北边疆地区,因为情况比较特殊,“新政”推行要晚一些。在全国推行“新政”的次年,即光绪二十八年(1902),陕甘总督嵩松上奏说:因为新疆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发展都比较落后,所以“新疆军政,请展缓举办”,得到清朝政府的同意。②但是在全国大兴“新政”的影响下,新疆也不可能无动于衷。在随后几年里,清朝政府不断询问新疆能否推行“新政”,对新疆“新政”的推行表示了关心。这时,主政新疆的伊犁将军长庚、新疆巡抚联魁等人,都同意在新疆推行“新政”,并对此表现了比较积极的态度。
  伊犁将军长庚(?—1915),字少白,伊尔根觉罗氏,满洲正黄旗人,历任驻藏大臣、成都将军、兵部尚书、陕甘总督等职。他先后在新疆任伊犁巴彦岱领队大臣、伊犁副都统,从光绪十六年(1890)开始,曾两次出任伊犁将军长达16年,不仅对新疆情况较为熟悉,而且是清朝政府满族官员中思想比较开明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人。在长庚担任伊犁将军期间,对清朝在内地各省推行“新政”比较关心,对在新疆举办“新政”也比较积极。他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八月的一次奏折中,根据新疆具体情况,提出在新疆推行新政当前“亟应次第举办”的主要是“一练兵、二蕃牧、三商务、四工艺、五兴学”几项。清廷对长庚的这个建议表示支持,在上谕中说:“著即认真筹办,务收实效。”③
  新疆巡抚联魁,满洲镶红旗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由安徽布政使调任新疆巡抚。他在内地曾目睹各地推行“新政”的一些做法及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他到新疆后,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奏折中说:“遵筹西北全局,大旨不外置省、改官、开垦、兴学、练兵数端,应酌量缓急,择要施行,始能收整顿之实效,免纷更之偾事”,①也同意在新疆举办各种新政。

附注

 参见徐泰来主编:《中国近代史记》(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07—409页。; 《清德宗实录》卷481。; 《清德宗实录》卷498。; 《清德宗实录》卷563,光绪三十二年八月乙酉。; 《清德宗实录》卷591,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己丑。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