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英国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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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181
颗粒名称: (二)与英国的贸易
分类号: F752;F426;C55
页数: 8
页码: 481-488
摘要: 由于地理方面的原因,新疆与英国贸易开展的时间要比与俄国开展贸易的时间晚得多。一直到19世纪的70年代英国控制了南亚地区以后,并在与俄国争夺中亚地区的过程中,才开始直接对新疆的贸易活动。
关键词: 阿古柏 清朝政府 贸易额 喀什噶尔 南疆地区

内容

由于地理方面的原因,新疆与英国贸易开展的时间要比与俄国开展贸易的时间晚得多。一直到19世纪的70年代英国控制了南亚地区以后,并在与俄国争夺中亚地区的过程中,才开始直接对新疆的贸易活动。
  在19世纪30年代英国对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大肆贩卖鸦片的时候,曾通过这时已经被其控制的印度及新疆周边的巴达克山、克什米尔等地区,以当地商人“通商”的名义在商品中夹带鸦片,偷运入新疆,然后又把这些鸦片偷运到内地与新疆的其他地方。在道光十九年(1839)至二十年(1840),清朝政府在新疆禁烟,先后查获鸦片数十万两。其中在叶尔羌一次就查获烟土9万余两,后来又在南疆地区查获烟土10万余两,在新疆的乌鲁木齐、伊犁等地都查获不少贩运入境的烟土。②但这时英国对新疆的贸易,还是一种间接的贸易活动。
  19世纪中叶,英国已经基本完成对印度次大陆的占领和扩张,逐渐与中国的西南和西北边境地区接壤。为了开拓新的贸易市场,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英国便不断派人到新疆“考察”,为后来英国商人进入新疆贸易做准备。③
  1.阿古柏占领新疆时期的贸易。
  同治四年(1865)初,浩罕军官阿古柏趁新疆发生大规模动乱、清朝政府在新疆军政机构瓦解之际,带领军队侵占了新疆的大部分地区。英国遂利用这一时机,派人进入南疆与阿古柏接触,以图扩大自己在新疆的势力。同治九年(1870),英国政府无视中国清朝政府的反对和警告,派以福赛斯为首的代表团到阿古柏军队占领下的新疆叶尔羌,与阿古柏手下的重要官员玉努斯江等人会面(这时阿古柏本人正在率领军队进攻吐鲁番和乌鲁木齐地区,不在喀什噶尔)。当年,福赛斯为首的英国政府代表团返回印度。以福赛斯为首的英国政府代表团这次新疆之行,虽然没有见到阿古柏本人,但在南疆地区停留期间,探得了大量情报,与阿古柏建立了初步关系。
  同治十二年(1873),以福赛斯为首的英国政府代表团第二次出使新疆。这时,阿古柏已经侵占了天山南部的整个地区和天山北部的乌鲁木齐地区,新疆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处于阿古柏的控制之下。同时,俄国军队也已经侵占了中国新疆的伊犁地区,并与阿古柏签订了《俄国与喀什噶尔条约》,把自己的势力打入了新疆的南部地区。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更急于与阿古柏拉关系,以便抵御俄国势力在新疆及中亚地区的进一步扩张。当年底,以福赛斯为首的英国政府代表团到达喀什噶尔,受到阿古柏的隆重接待。次年,福赛斯与阿古柏签订了《英国与喀什噶尔条约》。①在这个条约中,英国承认了这个建立在中国新疆土地上的外来非法的阿古柏政权。同时,英国从这个条约中也获得了在新疆优惠的通商条件。对此,有人说:“这些条款无疑对英国极为有利,无异于英国获得了独享新疆商业的特权,十分有利于英国商人自由地在新疆进行贸易活动,有利于英国对新疆进行商品倾销和原材料及其他财富的掠夺。”②
  在同治十三年(1874)《英国与喀什噶尔条约》签订以后,英国在南疆地区的贸易额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大幅度增加。在《英国与喀什噶尔条约》签订的前一年,英国(主要是英属印度当局)为了开展对新疆南部地区的贸易,特地成立了“中亚贸易公司”(又称“叶尔羌贸易公司”)。《英国与喀什噶尔条约》签订之后,该公司每年都要派遣几个比较大的商队到南疆地区贸易。据统计:在同治十一年(1872)时,英国对南疆地区的贸易额是1578812卢比;同治十二年(1873)时是1776729卢比;同治十三年(1874)时迅速上升到2630932卢比;光绪元年(1875)时为2160789,比上一年略有下降;光绪二年(1876)时又迅速上升为2999247卢比。据有关资料统计,在从同治六年(1867)到光绪二年(1876)的近10年间,英国在阿古柏侵占下的新疆地区(主要是南疆地区)的贸易额“增长了540.5%,可见贸易发展之快”。①
  英国这一时期在新疆南部地区的贸易额,远远超过了俄国在这一地区的贸易额,几乎垄断了南疆地区的对外贸易。以茶叶为例,在同治三年(1864)之前,南疆地区的茶叶主要来自中国的内地。在同治三年(1864)新疆发生大规模动乱之后,特别是在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侵占南疆地区之后,中国内地与这里的茶叶贸易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该地所需茶叶部分是从俄国的谢米列契地区运入,而更多的是通过英属印度的拉达克地方输入。
  这里应指出的是,在同治十三年(1874)《英国与喀什噶尔条约》签订以后,英国除了通过印度所进行的商业贸易获得较大的发展外,还以“军事援助”的名义在南疆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军火贸易,为阿古柏军队提供当时比较先进的枪支、小炮等各种武器,帮助阿古柏建立兵工厂,派遣人员对阿古柏军队进行训练等,从这种贸易中获得大量好处。据这一时期俄国人的统计,英国通过各种途径向阿古柏军队运输的各种枪支达三四千支,各种火炮有数十门。仅英国帮助阿古柏建立的兵工厂,就为阿古柏的军队换装了4000多支枪。②
  2.新疆建省后的贸易。
  光绪三年(1877)底,清军在左宗棠、刘锦棠等人的指挥下驱逐了阿古柏侵略者,清朝政府重新确立了在南疆地区的治理地位。阿古柏侵略政权的迅速灭亡,不仅使英国利用阿古柏扩张自己在新疆势力的企图破产,而且其在南疆地区的贸易活动也一时陷入停顿。
  光绪七年(1881)《中俄伊犁条约》签订,俄国在新疆获得许多贸易的特权和好处,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十年(1884),清朝政府在新疆建省,新疆的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俄国根据《中俄伊犁条约》的规定,在南疆地区的重要城市喀什噶尔建立了领事馆,大力扩张在南疆地区的商业贸易活动,使英国感到了俄国势力将进一步南下的威胁。
  为此,英国于光绪十一年(1885)派出了以伊利亚斯为首的使团到新疆活动,以图迅速恢复自己在南疆地区的政治影响和商业贸易活动。①在伊利亚斯为首的使团在南疆地区活动期间,英国政府也向清朝政府提出了在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的要求。经过多次谈判,清朝政府一直没有答应英国政府的这一要求,伊利亚斯的这次南疆之行收获仍然极其有限。这时南疆地区的市场,俄国商民显得比较活跃,贸易额也处于主导地位。对此,许建英在《近代英国与中国新疆(1840—1911)》一书中说:这时“关于贸易方面俄国已经占有相当大的优势。在此经商的除了俄国商人以外,主要是英属印度克什米尔、拉达克商人,以及阿富汗商人”。②英国在新疆,主要是在南疆地区的贸易额一直保持在每年300万卢比左右的水平。
  光绪七年(1881)《中俄伊犁条约》签订后,俄国商民获得在新疆免税贸易的特权。而这时的英国商民因没有获得清朝政府的认可,在新疆贸易要交10%—15%的进口税,这显然不利于英国商民与俄国商民的竞争。为此,英国在新疆南部活动的马继业不断向新疆当局提出交涉,援引“最惠国条款”,要求免除英属印度商民的商税,但一直没有结果。光绪二十八年(1902),经过多次交涉,在清朝政府重新向中国商人征收商税的时候,英国终于获得了英属印度商民在新疆贸易的特权,为英国商民在新疆(主要是南疆地区)贸易的发展挣得了更好的条件。
  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中国国内外与中亚地区的形势,特别是新疆的政治、经济形势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清朝政府“从英廷之请”,③同意英国在新疆南部的喀什噶尔设立领事馆。这样,经过长期努力和与清朝政府的反复交涉,英国又取得在南疆地区设立领事馆的权力。当年七月(8月),长期以英国驻喀什噶尔游历官、兼办交涉事宜在南疆地区活动、精通汉语并了解中英两国文化的马继业正式成为第一任英国驻喀什噶尔的领事官。1911年3月,英国又把喀什噶尔的领事馆升为总领事馆,马继业继续任总领事。英国在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政治地位的确立,为其在这一地区贸易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保护。对此,俄国人鲍戈亚夫连斯基说:新疆“同英印领地的贸易几乎全是有英国人和印度人进行的,中国人参加贸易的很少。贸易主要是有喀什噶尔经叶尔羌、和田这一路线进行的。……同印度的贸易逐年发展,这是由于得力于英印政府的协助。特别是由于英印政府驻喀什噶尔代办的协助。这个代办实际上相当于英国驻该地的领事”。①
  关于在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前后至宣统三年(1911)英国(主要是英属印度)商民在新疆贸易的情况,许建英在《近代英国与中国新疆(1840—1911)》一书中根据有关资料(主要是英印当局的档案资料)做了比较翔实的统计,这里略作变动后引用如下以做说明:②
  从以上两个表中可以看出,在这一时期,英国在新疆的贸易额一直比较平稳,前期年平均在320万卢比左右,后期年平均在260万卢比左右。只有个别年份由于外界的影响贸易额比较多。①例如在光绪二十年(1894)至二十一年(1895)的两年间,由于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严重地影响到中国内地对新疆的茶叶供应,英属印度趁机向新疆大量输入茶叶,从而造成贸易额的大幅上升。同时,从以上两个表中也可以看出,从总体来说,英国对新疆的出口额要大于进口额。也就是说,新疆在与英国的贸易中,每年都有为数可观的入超,从而造成白银的流失。
  由于地理原因,英国商民贸易主要集中在新疆的南部地区(即南疆地区),特别是主要集中在南疆的莎车、叶城、喀什等几个城市。据清朝末年统计,其中莎车最多,有1104户;其次为叶城,有40户。另外疏勒城有14户,疏附县有24户,伽师县有12户,巴楚州有21户,英吉沙厅有21户,和田州有19户,于阗县有6户,温宿县有15户,库车州有11户,轮台县有1户,柯平分县有1户。②
  这一时期英国商民进入新疆主要有印度和阿富汗两条道路。英国对新疆的出口主要是轻工业品、药品和加工食品,诸如:羊绒、洋布、洋毯、洋蜡、洋糖、洋火、洋瓷、药料、金丝缎、呢、珊瑚、獭皮、扳达杏仁、藏枣、靛等。从新疆进口主要是土特产品和农副产品,如:活畜、生丝、土布、地毯、羊皮、羊毛、棉花、大麻、芥末油、精炼奶油、食盐、苏打、酵母等。③在《叶城县乡土志》“商务”中,记载有英、俄两国商民在当地贸易的情况,这里转引如下:
  自他境运入本境销行:如英国货物,每岁约计销食丝缎一百匹,香羊皮一千余张,各色回绒二百余匹,花素洋纱七八百匹,花洋布手巾二三千条,柳条洋布一千余匹,粗洋布三四百匹。如俄国货物,每岁约计销各色鸦尔缎一千六七百匹,各色桂皮布四五百匹,各色南布坎一百余匹,各色洋布三千余匹,各色花洋布七千余匹,糖食一万二三千斤,蜜糖一千余斤,铁器一万二三千斤,煤油三千余斤,洋蜡三十余箱,大小瓷碗七八千只,瓷壶二千余只,五色洋线一百余捆。
  当时的叶城县,人口有22000余人,在南疆地区算是比较大的一个县。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这时英、俄两国商民输入这里的大宗商品主要是各族群众必需的洋布、铁器、食品、煤油、瓷器等生活用品。而在这里,俄国商民的贸易额明显地高于英国商民的贸易额。可见,即使英国势力影响比较大的南疆地区,英国与俄国相比,贸易活动也处于下风。
  这里需要再次说明的是,这时的印度等南亚地区,都处于英国的控制之下,因此这一时期中国与英国的贸易,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其实主要是与英属印度的贸易。进入新疆贸易的商人,大多也是今天印度、巴基斯坦、克什米尔等地的商人。但不管如何,这种贸易,是自古以来新疆与南亚地区诸部贸易的延续和发展。虽然这时的贸易内涵发生了变化,但这种贸易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繁荣新疆市场、丰富各族群众的生活还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附注

 关于这方面的详细情况,可以参见齐清顺《:〈新疆南路禁烟章程〉浅谈》一文,原文载《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又见齐清顺:《清代新疆研究文集》一书的第401—409页,新疆人民出版社,2008年。; 对此,许建英《:近代英国和中国新疆(1840—1911)》一书(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的第75—76页制作有“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到新疆的探察者”表,详细列有这方面的内容。; 该条约原文可参见〔英〕包罗杰:《阿古柏伯克传》的附录(商务印书馆,1976年)。这个条约又称为《福赛斯条约》,共12条,签订日期是1874年2月2日。; 许建英:《近代英国和中国新疆(1840—1911)》,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31页。; 许建英《:近代英国和中国新疆(1840—1911)》,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66页。; 关于对阿古柏军队所使用武器的情况,参见〔俄〕A·H·库罗帕特金《:喀什噶尔》(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74—178页。; 在此之前,伊利亚斯曾两次到过南疆地区活动,但由于清朝刚收复新疆不久和当地官员对英国人存有戒心,所以收获不大。在清朝收复新疆过程中,英国为了维护自己在南疆地区的利益,曾“劝阻”清朝收复新疆、驱逐阿古柏的军事行动。因此,这时新疆当局官员对英国没有好感。; 许建英:《近代英国和中国新疆(1840—1911)》,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12页。;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五十五,“交涉五”。; 〔俄〕鲍戈亚夫连斯基:《长城外的中国西部地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75页。; 许建英:《近代英国和中国新疆(1840—1911)》,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99—302页。在第二个表中,作者在编写时有些年代明显是写错了,这里给予了改正。; 从英属印度到新疆的南部地区,要翻越海拔5000米以上的许多山口,交通十分困难。因此,受当时交通条件的限制与新疆尤其是新疆南部市场的影响,这种贸易也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大。;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五十八“,交涉六”。; 参见《莎车府乡土志》“商务”《、伽师县乡土志》“商务”《、叶城县乡土志》“商务”等。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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