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铜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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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173
颗粒名称: (三)铜矿
分类号: F426;F323;D422
页数: 2
页码: 459-460
摘要: 如前所述,新疆铜矿丰富,铜矿的开采冶炼也早已存在。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为了铸钱,曾在不少地方组织军民开采冶炼。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恢复钱币的铸造,铜矿的开采冶炼也同时在一些地方进行。其中主要的有乌鲁木齐、拜城、焉耆、库车、喀什等地的铜矿。
关键词: 新疆建省 进行开采 乌鲁木齐 光绪十年 南疆地区

内容

如前所述,新疆铜矿丰富,铜矿的开采冶炼也早已存在。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为了铸钱,曾在不少地方组织军民开采冶炼。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恢复钱币的铸造,铜矿的开采冶炼也同时在一些地方进行。其中主要的有乌鲁木齐、拜城、焉耆、库车、喀什等地的铜矿。
  1.乌鲁木齐铜矿。据俄国人鲍戈亚夫连斯基说: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为了铸钱,曾在博格达山附近开采铜矿,“用了三百个工人,每日产铜三十到四十普特,都用来铸造铜币”。但由于官吏贪污腐败,后来发生严重亏损,把此铜矿转包给私人开采。开始进展得还算顺利,曾获得比较大的利润,但是好景不长,后来因贪污盗窃,铜厂亏损越来越严重。“为了支撑该矿避免彻底垮台,国库给了公司二十万卢布的贷款,尽管如此,最后还是垮台了。”②
  2.拜城铜矿。在新疆建省之前,拜城就是南疆地区重要的产铜地方之一。新疆建省后,在这里重新进行开采冶炼。办法是由官府向当地农民贷发本金,命当地从事生产的“铜户”按月交铜,每100斤发给银18两,每年可以征收铜12万斤。但是,由于官府发给的铜价过低,“铜户”生产积极性不高,因此往往征收的铜比预定的要少。为了多产铜,官府强令当地农民入山开采,再加上炼铜所需要的薪炭,要从数百里之外的地方运输,成本更高,给当地农民群众增加许多负担,造成“民益不堪其苦”的状况。③于是,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新疆巡抚联魁命令停办这里的铜厂。但是不久,新上任的新疆巡抚王树枏“以拜城铜矿为新省第一大利源,弊多而利亦多,听其旷弃,是因噎废食也”,①于是复令人开采。这次采取官府组织,代招矿夫,由商民私人承办的办法进行。
  3.焉耆铜矿。焉耆铜矿在其县城之东300多里的库尔岱山,故又称为库尔岱山铜矿。这里的铜矿含铜量高达70%,开采容易,附近又有柴薪可利用,便于开采冶炼。但是,当时这里人烟稀少,饮水困难,交通十分不便,人们不愿到这里生产,“招工甚难”。光绪二十三年(1897),新疆巡抚陶模组织人在这里开矿炼铜。不久当局在新平、若羌一带开垦农田,“大兴渠工,恐民力不支,即行停办”。②后来当局虽然又在这里进行过开采冶炼,但因成本过高亏损而不了了之。
  4.库车铜矿。在新疆建省之前,库车也是南疆地区重要的产铜地方之一。新疆建省后,在这里重新进行开采冶炼。库车铜矿品位比较高,达到三四分和六七分不等,在该城的西北苏巴什一带。这里有新、老两个铜厂,相距不远。但所需燃料却比较远,在150里以外,交通不便,因此当地农民不愿去做工。光绪十五年(1889),官府决定在这里实行由商民自己开采冶炼,铜由官府给价收购,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
  5.喀什铜矿。该矿位于疏附城东约200里的山区,品位比较高,当局组织人开采冶炼。据载,每坯百斤可提炼铜20斤或40斤不等。③

附注

 〔俄〕鲍戈亚夫连斯基:《长城外的中国西部地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47页。; 曾问吾:《中国经营西域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总编室1986年横排本,第441页。;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二十九,“实业二”。; 曾问吾:《中国经营西域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总编室1986年横排本,第441页。; 参见蔡家艺:《清代新疆社会经济史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06页。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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