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顿统一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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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163
颗粒名称: (一)整顿统一货币
分类号: F127;F426;F832
页数: 5
页码: 443-447
摘要: 光绪元年(1875),清朝政府任命陕甘总督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决定集中全国人力财力收复新疆,驱逐外来侵略者。到光绪八年(1882),经过军事、外交等各种斗争,新疆终于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清朝政府重新治理新疆后,特别是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实行与内地一致的统治制度后,在恢复和发展新疆经济的同时,对新疆的货币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
关键词: 新疆建省 刘锦棠 左宗棠 伊犁地区 阿克苏

内容

光绪元年(1875),清朝政府任命陕甘总督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决定集中全国人力财力收复新疆,驱逐外来侵略者。到光绪八年(1882),经过军事、外交等各种斗争,新疆终于又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清朝政府重新治理新疆后,特别是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实行与内地一致的统治制度后,在恢复和发展新疆经济的同时,对新疆的货币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
  1.统一铜币。
  在收复新疆过程中,为了统一新疆货币、改变货币流通中的混乱状况,左宗棠命驻库车、阿克苏的帮办新疆军务大臣张曜筹办铸造货币,并从兰州“制造新式铜模,交张曜督局依法试制”,用压制法制造银币和铜币。光绪四年(1878)三月,库车善后局召集工匠78名,开始制钱。九月,阿克苏善后局召集工匠141名,也开炉制钱。库车所制红钱(仍称普尔钱)每枚重一钱三分,正面为“乾隆通宝”汉字,背面用满、汉文制“库车”二字。阿克苏所制红钱重一钱二分五厘,正面为“乾隆通宝”汉字,背面为满、维吾尔文“阿克苏”地名。二地所造钱皆为圆形方孔,为中国钱币系统。同时,在库车还铸造过一种“光绪银钱”的五分小银币,不过数量较少。后来,左宗棠说:这时制造的银、铜币“轮廓分明,字迹显朗,大小厚薄如一,与制钱相权,银为母,铜为子”,①流通效果还可以。
  左宗棠、张曜主持下的统一货币工作,限于当时的条件,只能是刚刚起步,货币发行数量既少,流通地区也不广。因此,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刘锦棠在全疆范围内进行了更大规模的统一货币工作,决定把原只局限于在南疆流通的红钱(新普尔钱),大量铸造,推广到北疆地区,在全疆流通。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废除了南疆地区长期存在的伯克制统治制度,大大缩小了伊犁将军的统治权限,全疆的统治制度与全国基本趋于一致。那么,在货币问题上,刘锦棠为什么不在全疆推行使用与内地一样的制钱,而要推广新疆所特有的红钱呢?对此刘锦棠向清朝政府作了两点说明:第一,由于10余年的战乱和外敌入侵,北疆地区原流通的制钱已经很少,加上铸造制钱的宝伊局早已不存在,新疆无大量的制钱供全疆使用;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制造制钱的成本大大高于制造红钱的成本。“红钱五百文,计重四斤一两;制钱一千文,计重六斤四两。以钱合银,红钱五百文易银一两,制钱二千文易银一两,两相比较,制钱费铜多至两倍有奇。”这是因为在南疆地区,红钱一文长期抵制钱五文(这时为一比四)的缘故。在新疆铜价昂贵、铜源不足的情况下,铸造制钱的成本往往高于制钱价值的本身,而铸造红钱的成本则低于红钱价值本身,官府“尚属有赢”。清朝政府最后同意新疆“准用沿铸红钱,照常行使,一俟工商辐辏,物价日平,铜斤足供鼓铸,徐图改铸制钱,以为图一”。①
  刘锦棠在乌鲁木齐设立官钱局(宝新局),铸造红钱,在北疆地区流通。宝新局所需铜,除部分在乌鲁木齐附近山中采炼外,还从库车、拜城调运。据统计,宝新局每年铸红钱13200串左右,每串1000文,合26400挂,铸钱规模大大超过原伊犁宝伊局的铸钱规模(年1722串,折合红钱仅430挂)。另外,这一时期南疆的阿克苏局年铸红钱4000串左右,库车局年铸红钱11000串左右,喀什噶尔局年铸红钱2000串左右。这些新铸红钱,在天山南北流通,对于促进新疆货币的统一、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②
  但是,刘锦棠统一全疆铜币的工作也遇到不少困难。除技术、资金外,主要是在伊犁地区没能推行。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行政管理体制上的不顺;二是俄国的经济侵略。新疆建省后,伊犁将军虽然不再“总统”全疆军政事务,但由于清朝惯例,在伊犁地区仍有较大权力,新疆巡抚很难过问伊犁地区的事务,所置伊塔道也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伊犁将军色楞额等人不同意在伊犁地区流通红钱,刘锦棠也无可奈何;光绪八年(1882),俄国虽被迫把伊犁交还中国,但根据不平等的《中俄伊犁条约》,在伊犁地区仍有许多特权,经济方面的侵略更进一步深入,可以把含铜较高的红钱套购去,改铸“俄普”获利,如果在伊犁流通红钱,必将造成大量外流。③最后,清朝政府决定在伊犁地区仍流通制钱,所需制钱由陕甘拨送(共5万串)。据说这种制钱含铅量高,不易销毁重铸。伊犁当局为了推动制钱在当地流通,抵制俄国的“俄普”,还曾拨银56000两作为补贴。这样,刘锦棠统一新疆铜币的计划在新疆地区一直没能实现。
  2.铸造新式银元。
  我们知道,清代实行的是以银两为主、银钱并行的货币制度,在国家社会大宗的货币结算中,多以银两为单位。但是,白银的大小、重量、成色等很难确定,切割、熔合也不容易,再加上清代各地的秤又很不统一,因此白银在流通中十分不便,也往往给一些投机者以可乘之机。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早已开始铸大小、成色、重量一定,便于携带、识别、流通的银元以代替银锭或银块。清朝中、后期,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外国银元也流入内地各省。受此影响,内地一些省份在光绪朝以前就已经开始铸造银元。
  如前所述,在光绪初年收复新疆过程中,左宗棠、张曜等曾在库车、阿克苏铸造过少量类似阿古柏时期“天罡”的小银元(亦称光绪小天罡)。随后,喀什噶尔、和阗也铸造过类似的小银元。这一时期各地铸造的小银元,上面都有满、汉、维吾尔三种文字,已不同于阿古柏时期的“天罡”。不过,由于各种原因,各地铸造的这些“光绪小天罡”,大多比较粗糙,不但形状不规整,而且文字也有错,与近代意义上的银元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当时左宗棠曾想法改制,因成本过高而停止。
  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在全疆推行红钱以统一铜币的同时,也仿照内地铸造银元。《新疆图志》卷三十五载:“(光绪)十五年,已设行省,巡抚魏光焘查有库车缠匠以敏解制机铸,拟仿东南各省行使洋银,委藩库大使刘承泽督工铸造银圆。每银百两,以五成配铸五钱、三钱重之银圆,以五成配铸为二钱重银圆。其法因乎天罡而规模较大,花样文字悉求精工。开铸之初,每月铸银七千两。”据此可知,新疆铸造的这批银元共有三种,由于是仿照内地银元铸造,自然属近代新式的银元。不过,这批银元仍有明显的新疆地区民族特色,正面用汉、满、维吾尔三种文字铸银元的重量和造币地点、时间。同时,这批银元背面有两条弯曲环绕的龙。据穆渊先生考证:“新疆这种盘龙图案的新式银元,在当时的中国实为首创。它比目前海内外钱币学界公认的中国最早的新式银元——广东‘龙洋’早了半年左右。”①
  由于银元在货币流通中的优越性,在这之后,新疆其他地区也先后铸造银元。光绪十八年(1892),喀什噶尔道疏附县维吾尔族上层人士库鲁班等三人,以当地群众使用银两不便为由,请求铸造银元。道员李宗宾命人试办,铸重一钱、二钱、三钱等三种银元。次年,又命人铸重五钱的银元。这批银元,均铸有汉、维吾尔两种文字,正面铸“光绪银圆”四个大字,正背面另铸有银元面值、铸造地名、铸造时间。银元四周有阿拉伯风格的对称叶状纹或九朵花图案。①
  光绪十九年(1893),阿克苏道员黄光达因当地兵民用银两流通不便,派人“设炉鼓铸银元”,由喀什调工匠10人,负责技术工作,“先铸造铜模,每元重一钱、二钱、三钱、五钱,分为四等”。此银元“一面铸光绪银圆几钱字样,另加阿城二字,以示区别,一面铸花草、中译缠文”。②从文字叙述看,阿克苏所铸银元与喀什所铸银元式样差不多。但是,据遗存实物看,二者也有区别,除时间、地名不同外,阿克苏银元上的“银圆”二字,改铸为“银元”,这在新疆还是首次。据载,阿克苏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共用银4万余两改铸银元,可见所铸银元数量不少。
  光绪二十九年(1903),新疆巡抚潘效苏鉴于喀什、阿克苏两地铸造银元效果良好,军民均感方便,乐于使用,命在省城乌鲁木齐(迪化)铸造银圆,“仿照喀什从前定章,每湘平银百两准除火耗五钱,铸成银元一百,实重以九十七两五钱为定,盈余二两,津贴匠工等费。其制造银圆轻重式样,亦照阿、喀两城旧章,分铸五钱、三钱、二钱三号,均匀搭用。最小一钱者毋需仿造。银元阳面中铸‘光绪银圆’四字,右铸‘迪化’二字,左铸‘几钱’二字。阴面中间仍缠文光绪银圆、迪化、几钱八字,左右铸花文环绕”。③
  光绪三十一年(1905),受内地的影响,新疆各地铸造的银元上不再铸阿拉伯风格的对称花纹,而改为左右弯曲的两条龙(故又称为“龙洋”),正面文字,也由原来的“光绪银圆”改为“光绪元宝”。汉、维吾尔文字铸造的地名、年代虽仍保留,但排列上也有变化。
  清朝灭亡前的宣统年间,新疆各地为解决财政困难,又铸造了样式各异的银元,如“宣统银圆”、“宣统元宝”、“宣统银币”、“饷银”、“银圆”等,另外还发现有少数带有英文的新疆造银元。
  总之,这一时期新疆铸造的银元,不但带有明显的民族、地区特色,如有维吾尔文和阿拉伯伊斯兰风格的花边图案以及仍采用旧的两、钱、分等单位计量(内地采用元、角、分等)等,而且品种式样也较多,既有省城铸造的也有地方铸造的。同时,由于新疆远离内地,银元铸造技术上也主要是采取土法铸造,一直到宣统末年在乌鲁木齐才出现机器制造的银元。
  据穆渊先生在《清代新疆货币史》一书中的估算(第176页),这一时期新疆制造各式银元共用银500万两以上,以每两可铸银圆2、3枚(包括五钱、三钱、二钱等)计算,至少在1100万枚以上。按当时新疆200万人口左右平均,每人所拥有的银元数目已相当可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新疆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又加上财政长期不能自立,因此在金融事业的发展上也相对落后于内地一些省区。咸丰、同治年间政治的动乱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特别是外来势力的入侵,更使新疆的金融事业遭到很大破坏。光绪初年清朝收复新疆后,特别是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随着政局的相对稳定和经济的逐步恢复发展,新疆的金融事业经过整顿后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国内外的影响下,新疆金融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缓慢地向近代化的金融体制靠拢,这是过去新疆金融事业中从未出现的新气象。后来,虽然由于财政困难加剧出现一些问题,但新疆金融事业逐步近代化的趋势是明显的,也是无法改变的。

附注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九十一,“敬陈新疆善后事宜折”。; 刘锦棠:《刘襄勤公奏稿》卷十三,“新疆暂难规复制钱折”。; 据穆渊《清代新疆货币史》书中的统计,建省后至宣统时期新疆共铸红钱为551338串,合551338901文。; 后来,红钱外流仍很严重。王树枏说:“新疆地接俄壤,钱质既佳,难保不流入外洋。不然全疆鼓铸钱文,就设省以后论,迄于今廿余载,年复一年,当必钱满为患。乌有此,此其所以为红钱不济之由来欤。”(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三十四); 穆渊:《清代新疆货币史》,新疆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59页。;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三十五载:“一面铸光绪银圆数字样,一面铸花草、中译缠文,以资认识,而杜剪边各弊。”;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三十五,“食货四”。; 袁大化等:《新疆图志》卷三十五,“食货四”。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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