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150 |
颗粒名称: | 一、新疆建省与土地制度的变革 |
分类号: | F323;F321;C55 |
页数: | 10 |
页码: | 395-404 |
摘要: | 如前所述,在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根据新疆各地区、各民族的不同情况,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行郡县制、伯克制、札萨克制、八旗制等不同的治理形式。这种多元的治理形式,造成了新疆不同的土地占有形式,因而也造成新疆长期多种土地制度并存的状况。以上各种土地制度,在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初期对恢复发展当时的农业生产曾一度发挥过积极作用。 |
关键词: | 政治经济形势 治理形式 进一步发展 清朝政府 土地制度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