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车等各地群众暴动与清朝政府治理机构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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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131
颗粒名称: 一、库车等各地群众暴动与清朝政府治理机构的瓦解
分类号: F426;C55;I267
页数: 3
页码: 365-367
摘要: 新疆从道光二十年(1840)与全国一起进入近代社会以后,政治、经济、社会危机便日益加深,各族群众反对清朝的武装斗争不断发生。主要有:道光二十五年(1845),南疆喀什噶尔所属的罕爱里克庄维吾尔群众暴动,“在爱吉特虎军台等处,持械滋闹,烧毁房屋,戕害兵民”。①同年,北疆的奇台县因官府增加赋税而引发民变。咸丰七年(1857),库车数千名维吾尔农民群众在迈买铁里等人的带领下聚集暴动,提出五项要求,反抗当地伯克残酷剥削,一度威胁到库车城的安危,影响波及到南疆其他地区。
关键词: 武装斗争 清朝政府 治理机构 同治三年 维吾尔

内容

新疆从道光二十年(1840)与全国一起进入近代社会以后,政治、经济、社会危机便日益加深,各族群众反对清朝的武装斗争不断发生。主要有:道光二十五年(1845),南疆喀什噶尔所属的罕爱里克庄维吾尔群众暴动,“在爱吉特虎军台等处,持械滋闹,烧毁房屋,戕害兵民”。①同年,北疆的奇台县因官府增加赋税而引发民变。咸丰七年(1857),库车数千名维吾尔农民群众在迈买铁里等人的带领下聚集暴动,提出五项要求,反抗当地伯克残酷剥削,一度威胁到库车城的安危,影响波及到南疆其他地区。②咸丰十年(1860),叶尔羌爆发部分群众反对当地官府、伯克残酷压迫剥削的武装斗争。同治元年(1862),和阗金夫暴动。同治二年(1863)正月二十八日,伊犁回民“二百余名,爬越塔尔奇城垣,扭锁开城,蜂拥而入,轰燃火药,将库存军械抢去,杀毙兵丁多名”,①一度攻占塔兰奇城,在伊犁地区造成很大震动。上述各族群众反对清朝的武装斗争虽然都先后失败,但却严重地影响着清朝政府在新疆的主政地位,更进一步加深了各种矛盾,并终于引发了同治三年(1864)全疆性的各族群众大规模的反清武装斗争。
  同治三年(1864)初夏,库车一批穷苦的维吾尔、回等族农民群众,被当局强迫在当地的渭干河服徭役,饥寒交迫,受官吏、伯克等监工的虐待,死伤无数,由此引发了武装暴动,两名满、汉官员和多名维吾尔伯克等被杀死。随后,一些穷苦的各族群众也参加进来,暴动队伍不断壮大。五月,汇集起来的维吾尔、回、汉等各族民众,袭击库车附近的军台、商铺,并涌向库车城。暴动群众攻入城后,杀死库车办事大臣萨灵阿及所属官吏,以库尔班为首的一些伯克和此时在家乡居住的库车郡王爱玛特等也被处决。对库车各族群众的暴动,新疆当局向北京的清朝政府报告称“汉回变乱,及库车失守,请派大员统兵会剿”。②清朝政府在库车设立的机构已经瓦解。
  库车各族群众暴动成功后,立即影响周围地区并波及到全疆各地。布古尔(轮台)、拜城、赛里木的地方官府和阿奇木伯克衙门被袭击,喀喇沙尔军台被焚烧。南疆地区从喀喇沙尔到阿克苏,都爆发了底层军民的武装斗争。对此清朝政府在上谕中说“库车回匪滋事后,布古尔、库尔勒等汛,相继失陷,逆焰甚张,官军势甚单弱”,③已经无法控制这一地区的局势。
  库车各族群众的武装斗争很快波及到北疆和东疆地区。清朝政府在上谕中说:“新疆自回匪倡乱以来,库车、喀喇沙尔、吐鲁番以至乌鲁木齐、古城、奇台、木垒河一带,乱者四应,日益蔓延,几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④深感在新疆的统治地位已经岌岌可危。乌鲁木齐为新疆要冲之地,关内回族阿訇妥得璘(也称妥明)潜入该地,直接传播西北回民起义的信息,并在军营及回民中酝酿暴动。同治三年(1864)六月,乌鲁木齐回族军民暴动,先攻占汉城(迪化城),清军绿营提督业布冲额被诱杀,后又围困满城(巩宁城)。当年八月,暴动军民攻陷满城,坚守满城的乌鲁木齐都统平瑞自杀,清朝政府设在乌鲁木齐的治理机构瘫痪。各地反抗斗争形成连锁反应,北疆地区的昌吉、绥来(玛纳斯)、呼图壁、沙湾、乌苏以及塔尔巴哈台等地各族民众也相继暴动,清朝政府在当地的治理机构多数被推翻。
  伊犁是当时清朝在新疆的军政中心,是伊犁将军所在地。同治三年(1864)九月,维吾尔、回等各族民众暴动,攻占宁远城。十月,围攻将军驻地惠远城和满营驻地。伊犁将军明绪等调遣察哈尔、厄鲁特、锡伯、索伦各营官兵,企图挽回局面,但因各种原因没有起色。这时,进入伊犁地区的哈萨克军队也不断袭击清朝驻军,更进一步加剧了形势的危机。经过一年多交战,暴动民众逐渐控制局势。同治五年(1866)正月,惠远城在守城军民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被暴动群众攻占,伊犁将军明绪自尽,前任将军常清被俘。清朝政府在伊犁的治理机构全部瘫痪,伊犁全境也被暴动民众占领。
  在这期间,清朝政府设在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等地的军政机构也被当地武装暴动的各族群众所消灭。至此,清朝政府在新疆的治理机构基本瓦解,残存的部分军队被迫退往巴里坤、哈密、布伦托海等新疆东、北边缘地区坚守。①

附注

 《清文宗实录》卷143,咸丰四年八月丙寅。; 关于咸丰七年(1857)库车维吾尔农民群众的这次斗争更详细的情况,可以参加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新疆简史》第二册中的第四章第二节“一八五七年的库车起义”(新疆人民出版社,1980年)。; 奕诉等:《平定陕西甘肃新疆回匪方略》卷四十四。; 《清穆宗实录》卷105,同治三年六月戊寅。; 《清穆宗实录》卷107,同治三年六月壬辰。; 《清穆宗实录》卷111,同治三年八月壬午。; 对这一时期新疆各族群众反对清朝斗争的具体论述,可以参见纪大椿:《试论一八六四年新疆农民起义》一文,载《民族研究》1979年第2期。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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