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普尔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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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073
颗粒名称: (一)“旧普尔钱”
分类号: F323;F327;C55
页数: 2
页码: 203-204
摘要: 在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前,天山南部维吾尔地区流通的货币主要是“普尔钱”。这种钱因用红铜铸造,颜色呈红色,因此又称为“红钱”。这里,为了与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铸造的普尔钱相区别,暂称之为“旧普尔钱”。对“旧普尔钱”的制造、流通、形制等情况,清代文献中有较翔实的记载,现在也有少数实物发现。
关键词: 清代文献 普尔钱 清朝政府 准噶尔 喀什噶尔

内容

在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前,天山南部维吾尔地区流通的货币主要是“普尔钱”。这种钱因用红铜铸造,颜色呈红色,因此又称为“红钱”。这里,为了与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铸造的普尔钱相区别,暂称之为“旧普尔钱”。对“旧普尔钱”的制造、流通、形制等情况,清代文献中有较翔实的记载,现在也有少数实物发现。
  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定边将军兆惠率军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到达喀什噶尔,看到过这种“旧普尔钱”。他在给清廷的奏折中说:“查钱俱红铜鼓铸,计重二钱,一面铸准噶尔台吉之名,一面铸回字。”①在稍后成书的清代文献中对“旧普尔钱”的记述更为翔实:
  《西域图志》卷三十五载:“回部旧属准噶尔,所用普尔钱文,质以红铜为之,制小而厚,形圆椭而首微锐,中无方孔。当策妄阿喇布坦时,面铸其名,背附回字。噶尔丹策凌嗣立,即易名改铸。”
  《回疆通志》卷七载:“回地旧用钱文名曰‘普尔’,以红铜铸之,每五十文为一腾格。其式小于制钱,厚而无孔。一面用帕尔西字铸‘业尔奇木’字,一面用托特字(即厄鲁特字——原注)铸策妄〔阿〕喇布鲁及噶尔丹策凌字样。……重一钱四、五分至二钱不等。”
  从上述记载及现在发现的实物看,与同期内地流通的制钱相比,“旧普尔钱”有如下几个特点:(1)以红铜为原料打制,故呈红色;(2)为椭圆形,一端带尖,形似桃仁(故有人又称此钱为“桃仁形钱”),无孔,小而厚;(3)钱上一面用老维吾尔文(即察哈台文)铸造钱地名,另一面用托忒文(即卫拉特蒙古文)铸准噶尔汗名;(4)每枚(文)重量为6.3—8.2克不等(即一钱四、五分至二钱不等),重量没严格限制。
  据穆渊、张新革《准噶尔普尔钱浅探》一文说:①这种“旧普尔钱”属中亚货币系统。另外,现在还发现有以黄铜制造的“旧普尔钱”和以白银制造的“旧普尔钱”。不过,这两种“旧普尔钱”现在既没发现文献记载,所发现的实物又极少,故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据穆渊、张新革二人在文中考证:上述“旧普尔钱”大致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至乾隆十年(1745)期间,即准噶尔汗国统治南疆时期制造;制作方法是采用中亚传统的“打压法”;造钱总数至少在126000腾格以上。
  这种“旧普尔钱”主要在南疆农业生产较为发达、商业贸易较为活跃的西四城(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流通使用。在南疆的东四城(乌什、阿克苏、库车、库尔勒)只有少量流通,因为这些地区在商品交换中一直使用白银作为主要货币。在天山北部各地以及天山南部的吐鲁番、哈密等地,至今既没发现使用“旧普尔钱”的文献记载,也没发现“旧普尔钱”的实物,可能这些地区根本就不使用“旧普尔钱”。

附注

 《清高宗实录》卷593,乾隆二十四七月庚午。; 穆渊、张新革:《准噶尔普尔钱浅探》,载《西域研究》1994年第1期。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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