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玉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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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056
颗粒名称: 五、玉石
分类号: D92;D926;C55
页数: 2
页码: 177-178
摘要: 新疆玉石的开采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产量大,声誉高。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对玉石的开采一直比较重视,尤其是对南疆地区玉石的开采,更是比较关注。
关键词: 玛纳斯 清朝政府 叶尔羌 办事大臣 历史悠久

内容

新疆玉石的开采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产量大,声誉高。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对玉石的开采一直比较重视,尤其是对南疆地区玉石的开采,更是比较关注。
  1.叶尔羌玉厂。据《回疆通志》载:叶尔羌地区的“辟勒山,又名密尔岱,一名来勒台,在叶尔羌西南二百余里,……遍山皆玉,五色不同,有重至数千斤者”。“玛尔瑚卢克山,在辟勒山之南,峰势相连,多产绿玉”。另外,“玉河距叶尔羌西南一百五、六十里,自米(来)勒台山沟流出,……水势甚猛,其中产杂色子玉,至重者,不过三十余斤,小者至鸡卵枣栗耳”。①
  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对南疆叶尔羌、和阗地区的玉石开采进行垄断,由官府组织人开采,每年两地“进贡玉石一万八千余斤”。②但是,出于利益的驱使,当地官员和民众都以各种手段进行“偷采”,往别处及内地贩卖,清朝政府的查禁往往也是有名无实。乾隆四十三年(1778),清朝政府查获叶尔羌办事大臣高朴私采私贩玉石案,结果查明:高朴勾结当地的官员伯克,在密尔岱山(即辟勒山)征集维吾尔群众3200余人采挖玉石,结果造成“回众俱皆怨恨”。③这一事件不仅说明该地区采玉规模比较大,而且说明了私采的严重。在查处这次事件中,清朝政府将直接当事人高朴等多人处死,密尔岱山的玉石开采也被封闭。
  但不久,这里的玉石开采又重新开放,在官府开采后,容许民间开采,并且容许玉石在民间“流通”买卖。④道光元年(1821),清朝政府在上谕中说:“今查造办处所贮之玉尚多,足以敷用,著交和阗、叶尔羌办事大臣,将此项每岁应进贡之玉暂行停采。”⑤从此,叶尔羌地区的玉石开采便完全由民间进行了。
  2.和阗玉厂。和阗地区的玉石不仅分部较广,而且品质上乘,自古闻名。在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前期,与叶尔羌地区一样,这里的玉石开采也是由官府垄断,但民间私采也一直存在。据《回疆通志》载:和阗地区的玉龙哈什河、喀拉哈什河等河流中,都有丰富的玉石可以开采。“五、六月水涨,玉随流而至,多寡视水小大”。清朝政府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规定:“东、西两河,春、秋采玉两次。乾隆四十八年,于桑谷、树雅二处添采。乾隆五十二年,停采春玉,每年止采玉一次。”①嘉庆四年(1799)四月,新疆废除玉石开采禁令,容许民间私自采玉。对此,《清仁宗实录》载:“是月,和阗办事大臣徐绩、帮办大臣恩长奏:和阗向来玉禁綦严,回民等日用一切什物,俱赴叶尔羌采买。今既弛禁,应将各卡官兵撤回归伍,免至藉端扰累。更请每年于官玉采竣后,准商民请票出境,互相售买玉石。得旨:所办甚是,总宜恩养回民,疆宇宁静,是朕之至意。玉之多少有无,何足重轻耶。”②
  3.玛纳斯玉厂。在天山北部的一些地方,也有一些玉矿,并进行过开采。据《三州辑略》载:“玛纳斯城南一百余里,名清水泉;又西行一百余里,名后沟;又西行一百余里,名大沟,皆产绿玉。”在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这里曾经有人开采。但是,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清朝政府下令“封闭玛纳斯绿玉厂,禁止开采”。③以后虽然仍有人在这里偷采,但规模一直比较小。

附注

 和瑛:《回疆通志》卷八,“叶尔羌”。这里的“玉河”即叶尔羌河。; 和瑛:《回疆通志》卷八,“叶尔羌”。后来进贡的玉石数量有所减少。; 《清高宗实录》卷1068,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壬戌。; 《清仁宗实录》卷45,嘉庆四年五月甲戌。; 《清宣宗实录》卷17,道光元年四月己巳。; 和瑛:《回疆通志》卷八,“和阗”。; 《清仁宗实录》卷43,嘉庆四年四月。; 和瑛:《三州辑略》卷九,“玉”。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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