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南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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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046
颗粒名称: (四)南疆地区
分类号: C55;I267;I227
页数: 4
页码: 163-166
摘要: 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为了保证南疆各地官府、驻军、卡伦、军台等对牲畜的需要,也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牧场。这些设在南疆各地的牧场,与同期北疆的一些牧场相比,不仅规模较小,而且牧养的牲畜主要是马匹和羊只,种类也比较少。大致情况如下:
关键词: 清朝政府 叶尔羌 参赞大臣 阿克苏 喀什噶尔

内容

18世纪中期清朝政府治理新疆后,为了保证南疆各地官府、驻军、卡伦、军台等对牲畜的需要,也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牧场。这些设在南疆各地的牧场,与同期北疆的一些牧场相比,不仅规模较小,而且牧养的牲畜主要是马匹和羊只,种类也比较少。大致情况如下:
  哈密牧场。哈密牧场有“马厂”和“羊厂”两个牧场。“马厂”建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马匹最初主要来源有二:一是由甘肃的安西驻军中拨解而来的1500匹马;二是由在当地屯田的绿营官兵送来牧养的约300匹马。“羊厂”亦是建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羊只最初主要从甘肃的甘州、凉州、西宁等地购买而来,约有40000只。以上两个牧场中的牲畜,皆由当地驻守的绿营官兵牧养。
  喀喇沙尔牧场。该地牧场创建于何年文献没有记载。到嘉庆年间,牧场中牧养的牲畜有马120匹,牛79头。另外还牧养有用于屯田的马54匹,牛105头;用于磨房的马17匹。到道光七年(1827)时,牧场内还保持有马518匹,骆驼68只。①牧场的牲畜由当地驻守的绿营官兵牧养。
  库车牧场。据《回疆通志》载:库车有“牧厂二处,原额牧放马一百匹,牛五十只”。根据规定:牧场每年应孳生马驹6匹、牛犊6只;牧场每季度应向当地的军台拨补备差马10匹,每年向当地军台拨补备差牛10只。倘若牧场孳生马、牛不足供应,可以向伊犁将军禀明,由伊犁所属的牧场拨给补充。②
  阿克苏牧场。道光十年(1830)平定和卓后裔玉素普之乱后,原往南疆运送作战物资的大批骆驼闲置,需要牧养。十二年(1832),扬威将军长龄上奏“遵旨筹议设立驼厂章程”一折,请把这些由官方管理的骆驼2500只,分置阿克苏、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南疆各地牧养,得到清廷的批准,设立牧场专门牧养。其中“阿克苏拨驼五百只”,设立一个牧场。在阿克苏牧养的这批骆驼,以后专门“运送冰岭布、棉、硝、黄”等物资。这里的“冰岭”,即指由阿克苏通往伊犁的穆素尔达坂。对这批新建的“驼厂”,清朝政府特别规定:“所有各城派牧兵丁,作为厂兵,免其差操。各厂驼只,照伊犁特穆尔厂之例,不取孳生,亦不准倒毙。定以限制,不得僭越库车以东,所得脚资,即添补绳索鞍屉,不准另行开销。每届年终,各城将存驼数目,咨报参赞查核。”③
  乌什牧场。乌什设有“马厂”和“羊厂”两个牧场。乾隆三十年(1765),乌什事件平定,清朝政府决定将“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从喀什噶尔移驻乌什,乌什成为南疆地区的军政中心。次年,清朝政府在谕令中说:“各回城需马甚多。乌什系回疆腹地,土地辽阔,水草丰美,宜照伊犁设立牧厂数处,孳生马匹,以备接济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处调用。”①为此,参赞大臣永贵在乌什开始设立牧场。牧场马匹主要来自官府在当地抽收的税马、部分回京官兵交留的马匹、境外布鲁特进贡的马匹,以及从喀什噶尔“马厂”领取的部分马匹。另外,乌什当地官府还把每年以赋税名义征收来的一部分羊只,设厂集中牧养,供当地驻守官兵食用。
  喀什噶尔牧场。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以后,设“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驻喀什噶尔,喀什噶尔成为南疆地区的军政中心。次年,清朝政府开始在这里设立各种牧场,牧养马、牛、羊、驼等牲畜,以供当地官府驻军使用。“马厂”的马匹主要来自境外布鲁特等部的贡马和在当地抽收的税马,常年保持在近200匹,如不足额,则从其他“马厂”调拨。“牛厂”的牛只主要来自当地抽收的税牛,以及其他地方收集来的牛只,常年保持在数十只。“羊厂”中的羊只主要来自当地每年抽收的税羊一两千只,以及羊厂本身孳生的羊只。到嘉庆十年(1805)前后,喀什噶尔牧场“实在官厂牧放官马约八、九十匹,税马约六、七十匹;孳生乳牛四十四只,牤牛四只,备差牛五十二只;驴三头;孳生羝、母羊一千七百零一只,税羊一千八百九十一只,口食羊六百九十七只”。②喀什噶尔的“驼厂”,如前所述,是在道光十二年(1832)平定和卓后裔玉素普之乱后,才以内地的200只官驼设置,主要用于“兵丁驮运柴薪”。③
  英吉沙尔牧场。英吉沙尔有“马厂”和“羊厂”。“马厂”由喀什噶尔牧场拨解而来的备差马30匹设置,后来一直保持在数十匹。“羊厂”主要来自当地每年抽收的税羊。到嘉庆十年(1805)前后,“羊厂”有孳生母羊547只,羝羊32只,每年从孳生羊中可以出栏羊只约170余只。④
  叶尔羌牧场。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朝政府曾在叶尔羌设置“驼厂”,牧养一部分骆驼,不久因当地水草不宜作罢,“驼厂”原牧养的骆驼送往伊犁牧放。如前所述,道光十二年(1832)平定和卓后裔玉素普之乱后,清朝政府把一部分原运输军需物资的官驼分拨南疆各地牧养,其中800只交由叶尔羌、巴尔楚克两地驻防官兵牧养,叶尔羌又重设“驼厂”,“以四百只分交各军台兵丁运送棉布,以四百只分拨该两城兵丁运送粮石柴薪,统由经牧章京管理”。①
  南疆地区设置的各个牧场,皆由当地驻防的绿营官兵经管牧养,牲畜也主要供他们使用。

附注

 曹振镛等:《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卷五十。; 和瑛:《回疆通志》卷十,“库车”。; 《清宣宗实录》卷209,道光十二年四月戊子。; 《清高宗实录》卷761,乾隆三十一年五月戊子。; 和瑛:《回疆通志》卷七,“喀什噶尔”。; 《清宣宗实录》卷209,道光十二年四月戊子。; 和瑛:《回疆通志》卷七,“英吉沙尔”。; 《清宣宗实录》卷209,道光十二年四月戊子。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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