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00021 |
颗粒名称: | 二、对“回部”维吾尔人的赋税征收 |
分类号: | C55;I267;F127 |
页数: | 3 |
页码: | 23-25 |
摘要: | 早在准噶尔部兴起初年,就不断派兵对天山南部地区(时称“回部”)的维吾尔人进行劫掠。例如:在巴图尔珲台吉执政的明朝崇祯十三年(1640),准噶尔军队在萨让的率领下曾翻越天山到阿克苏地区进行劫掠;在清朝顺治十二年至十三年(1655—1656)僧格执政时期,准噶尔军队曾一度深入到天山南部的和阗地区进行劫掠;至于小股准噶尔军队对叶尔羌汗国北部和东部地区的掠夺活动更是长年不断。 |
关键词: | 准噶尔汗国 叶尔羌汗国 天山南 准噶尔 维吾尔人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