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卫拉特蒙古人的赋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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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0020
颗粒名称: 一、对卫拉特蒙古人的赋税征收
分类号: C55;I267;G634
页数: 1
页码: 23-23
摘要: 在准噶尔地区生活的主要是卫拉特蒙古人,他们既是汗国的主要支撑者,也是汗国赋税的主要提供者。不过,这时一般卫拉特蒙古人承担的赋税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劳役,二是实物税。前者是以无偿劳动的形式为统治者缴纳赋税;后者是以提供实物,其中主要是牲畜的形式为统治者缴纳赋税。
关键词: 统治者 准噶尔汗国 策妄阿拉布坦 准噶尔地区 卫拉特蒙古

内容

在准噶尔地区生活的主要是卫拉特蒙古人,他们既是汗国的主要支撑者,也是汗国赋税的主要提供者。不过,这时一般卫拉特蒙古人承担的赋税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劳役,二是实物税。前者是以无偿劳动的形式为统治者缴纳赋税;后者是以提供实物,其中主要是牲畜的形式为统治者缴纳赋税。
  据《准噶尔汗国史》一书中说,一位卫拉特蒙古妇女向俄国人说:准噶尔汗国的统治者,“全年要向所有兀鲁斯抽调三百名以上的妇女去浑台吉的主帐驻地,他们整年得为自己的生活费给军队缝制军服和盔甲”。①这些整年被迫劳动的妇女,显然是在为统治者无偿地服劳役。另外,在汗国境内进行开矿冶炼、制造武器、守卫边防、维持治安,以及随统治者出征作战等等,都要下层的普通牧民无偿承担。这种没完没了的劳役,不但给下层普通的卫拉特蒙古牧民带来沉重负担,如果爆发大的战争,还会给他们造成大批人员伤亡。
  按照规定,汗国境内的卫拉特部落牧民一般要把自己牲畜的1/10作为赋税上缴给统治者,如遇到重大事件,则另外缴纳一部分牲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统治者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征收,从广大牧民手中夺取财物牲畜。康熙五十四年(1715),在哈密被清军俘获的卫拉特蒙古人满济说,策妄阿拉布坦执政时,“其征赋俱无定规,凡有所需,一切向属下敛取,人皆疲敝”。②后来投奔清朝的卫拉特蒙古人也说:“准噶尔处差徭繁重,且多兵旅,辛苦难忍”;③“我们那里差使很重,一概牛羊马匹自己都不得用”。④

附注

 〔苏〕伊·亚·兹拉特金:《准噶尔汗国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314页。; 《清圣祖实录》卷263,康熙五十四年五月壬子。;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民族类,乾隆六至七年。转引自《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7页。;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准噶尔档,《录副奏折·防务》10—11号。转引自《准噶尔史略》编写组:《准噶尔史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7页。

知识出处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清代新疆经济史稿》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系统、全面地论述了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的经济发展情况、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经济的恢复情况、清朝政府治理新疆政策的调整与新疆经济的发展、新疆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特点、清代新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清代新疆“荒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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