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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家庭安全用电十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7663
颗粒名称:
家庭安全用电十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8月10日固原报登载家庭安全用电的十大禁忌。
关键词:
安全
用电
禁忌
内容
一、家用电表或电器上的保险丝,切忌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二、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电热淋浴器等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头,忌用两眼插头,而要用3眼插头,并且安装可靠的接地线。
三、更换或擦拭灯泡、灯管,切忌用湿手、湿布。
四、电线破损要及时更换,切忌用伤湿膏包扎。破损不严重的,可用绝缘胶带包扎。
五、切削带电的电线,切忌用普通刀剪。在家中切削时,应拉闸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六、检修或更换灯头,即使开关断开,也忌用手触及。
七、敷设墙壁暗线,切忌用单根电线或软线。
八、安装8瓦台灯,切忌将整流器直接固定在金属外壳上。
九、如遇电器发生火灾,切忌直接用水扑灭,要先切断电源。
十、发现有人触电,切忌直接用手去拉,可用竹竿、木棍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陈子)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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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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