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草原法》贯彻《草原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7297
颗粒名称: 宣传《草原法》贯彻《草原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草原法》。为固原县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又为我们保护草原增加了难度。
关键词: 草原 管理 保护

内容

草原是国冢宝贵的自然资源,是发展畜牧业,取得肉、奶、皮、毛等畜产品的物质基础;草地与森林共同组成了地球保护层,使人类得以在地球上生存和发展。保护草原,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草场资源,1985年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草原法》。它的颁布,有利于保护草原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我县草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2.4%。宝贵的草原资源,为我县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又为我们保护草原增加了难度。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放牧习惯和落后的管理方式的制约,开挖荒地、毁草挖药、铲草打柴等,致使大面积草场毁坏、退化。紧接着,畜牧业的发展受到了限制,农业生态环境日渐恶化所以,依法管理草原,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草原是国家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任意毁草开荒都是违背《草原法》的犯罪行为。对于在全县范围内蔓延的开荒之风,政府部门不单要严抓行政管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管理,对一些毁坏严重,屡教不改的毁荒者,要依法严办。眼下,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宣传《草原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试行条例》,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2、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责任制,采取措施,教育群众,提高对草原承包责任制重要意义的认识。
  3、畜牧、草原、公安等部门配合乡政府,对开荒者进行一次清查处理。
  4、对近几年开荒面积大,破坏严重的大案,集中人力,严肃查处。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阅读

相关人物

罗文兰
责任者

相关地名

固原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