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根平私借手枪受到处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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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7155
颗粒名称: 王根平私借手枪受到处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固原军分区对群众反映泾源县武装部武器库保管员王根平私借手枪事件作出严肃处理。
关键词: 手枪 事件 处分

内容

固原军分区重视群众来信工作,对群众反映泾源县武装部武器库保管员王根平私借手枪事件作出严肃处理。
  5月中旬,本报接到群众来信反映:泾源武装部武器库保管员王根平私自将一把“五四”式手枪借给黄花乡农民马国玉打猎使用,而该马却持枪前往平凉,于4月26日下午被几个青年发现送往当地公安机关。本报即将此信转固原军分区。军分区对这一来信十分重视,当即派人前往,协同武装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及时作了严肃处理。除及时收回借出枪枝,责令王根平作出深刻检查、调换其工作岗位外,还对武器库进行了认真清查,重新修订、完善了岗位工作制度,以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泾源武装部也以此事为教训,组织指战员找差距、增措施,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接受群众监督,决心以严明的纪律维护解放军的光辉形象。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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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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