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自筹基建资金管理的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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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6044
颗粒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自筹基建资金管理的意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2月固原报登载人民政府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自筹基建资金管理的意见》。
关键词: 人民政府 自筹基建资金 意见

内容

去年九月,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自筹基建资金管理的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一、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的统一管理
  为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今后全县各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凡用于翻建、维修、零星修建和购进单台设备二万元以上及费用包干结余、各种事业费安排的修建项目,建筑防洪、防水工程的加固,城市道路维修以及技改更新项目,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与项目所在地域如何,均列入全县自筹基建资金,拨(转)存到建设银行统一管理。
  二、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的计划管理
  除列入自治区计划的项目外,其他地方各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投资资金必须有经委、财政部门的审批计划,建设单位须按照计划将投资资金一次交存县建设银行,由建设银行根据下达的计划严格管理。
  三、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的使用管理
  所有基建单位的工程造价一律经建设银行审查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招标工程的标底(含议标工程)经合同招标办、建设银行审查后才能进行。
  文教、卫生、水保等单位的乡下基建项目,由财政统一拨付到主管部门并在建行开立基建户。
  四、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
  建行不仅参与项目的投资决策,负责项目资金的供应,而且对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储蓄股是银行主要的对外窗口之一,天天和群众打交道。“春光杯”竞赛开始后,这个股的同志经常在一起研究制定便民措施,尽力为储户提供优质服务。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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