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盗伐路旁树 法院依法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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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5012
颗粒名称: 三人盗伐路旁树 法院依法严论处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泾源县东峡乡涝池村赫明亮、赫彦荣、赫彦景三村民,盗伐路旁杨树7.162立方米,被法院依法追回赃物并处罚。
关键词: 盗伐 树木 法院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高荣保)泾源县东峡乡涝池村赫明亮、赫彦荣、赫彦景三村民,置《森林法》于不顾,盗伐路旁杨树7.162立方米,被法院依法追回赃物,并判处赫明亮、赫彦荣有期徒刑6个月;赫彦景归案后认错悔改表现好,免于刑事处分。
  今年初春,赫明亮携带锯子,带领妻子,先后两次盗伐据自己家不远的公路旁树两次,共盗伐树木2.778立方米;赫彦荣看到别人偷伐公路旁树得了“好处”,心里一热,也伐了四棵计2.53立方米;赫彦景也是看“红”了眼,盗伐两颗树木计1.854立方米。这仨村民伐了树,心里“热”还未退,就走上了法庭。
  编后话:不是不报,只是时间未到。违法乱纪之事,万不可看红了眼,一哄而上。我地区类似这样的事不少了,应引起大家的重视才对。不要前面的翻了车,后面的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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