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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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4468
颗粒名称: 要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数量,把《婚姻法》的规定落至实处,把计划生育工作搞上去,用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关键词: 法律 未成年人 健康

内容

近闻一偏僻山区出了一件事:一个14岁的小媳妇因生孩子难产而死。14岁,正是放学回家扯着妈妈衣襟撒娇的时候,而她竟做了一年的媳妇,又被早婚早育的封建陋习夺去了生命,这不能不说是人世间的一个悲剧。
  生儿育女本是常事,然而孩子生孩子却失常理了。懂点生理常识的人,都知道14岁正是生理、心理发育时期,14岁的女孩怎能承受住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负担呢?虽然“仁义礼智”在中国有几千年的传统,但这个活生生的事实,却没有一点“仁义礼智”可讲。
  在落后山区,十几岁结婚的现象不算少,把十三四岁的女孩子高价卖给别人当新娘的,时有发生,因此给社会、家庭带来的不幸也不少。社会和家庭对此不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早婚早育给未成年孩子带来的不幸,其罪责应该由成年人来负担。
  山区缺少文化,山区也缺少法治。面对落后的山区,在普及文化教育,提高公民素质的同时,要加强法治,依法贯彻《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靠自觉、讲道理、说好话,其作用是有限的,当有关的规定行不通时,就要依据政策、法律来处理,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措施。
  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数量,把《婚姻法》的规定落至实处,把计划生育工作搞上去,我们必须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用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能再让悲剧重演。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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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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