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决定在年底前做好廉政六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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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1835
颗粒名称: 隆德县决定在年底前做好廉政六件事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为继续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隆德县委、县政府决定在1989年底前在廉政方面抓6件事。
关键词: 廉政 违纪 生育

内容

隆德讯(通讯员 刘涛)为继续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隆德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年底前在廉政方面抓6件事:
  1、继续按照“两院一部”《通告》精神,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违法违纪案件。
  2、认真查处国家干部职工建私房和公房分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3、继续清理、收回被“农转非”人员耕种的土地。以后在办理“农转非”手续时,必须持收交土地证明,否则不予入城镇户口。
  4、认真清理1986年以来的扶贫资金、物资、民政救济款和各类以工代赈工程、农甲水利及造林工程资金的兑现使用情况,发现截留、克扣、挪用、私分、贪污和倒卖的,一查到底,从严处理。
  5、结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检查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情况,对滥发钱物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私人长期借用的公款、公物等,限用今年年底前归还。
  6、检查国家干部、职工超计划生育处罚兑现情况和超计划生育隐瞒情况。对隐瞒超生的,从严处理。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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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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