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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订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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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1344
颗粒名称:
“订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10月7日固原报登载的关于“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文章。
关键词:
订婚
法律效力
结婚证
内容
目前,在农村不少地方仍然流行预订婚约的习惯。这种预订婚约,并不全是男女双方自愿的,而许多由家长包办。订婚时,双方互送订婚礼品。有的地方订婚年龄很小,十二三岁就订,且一旦订婚,往往就被视为合法夫妻,那么,这种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法》第7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就是说,领取结婚证,才算成为合法夫妻,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进行结婚登记,而由男女双方或他人包办代替在婚前预订婚约,这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订婚的男女双方,一方不愿结婚的,另一方不得施行任何强迫措施;也不需要经过任何机关、团体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就是违犯婚姻法的行为。订婚这一风俗,只能在不违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这是广大群众应该明白的知识。 (张锐)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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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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