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地委给本地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制订出廉政守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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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30000381
颗粒名称: 固原地委给本地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制订出廉政守则
分类号: D224.3
摘要: 1989年6月,为了保证党政机关廉洁,抵御各种腐败现象,使广大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固原地委给本地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制订出廉政守则。
关键词: 党政机关 干部 地委

内容

本报讯 为了保证党政机关廉洁,抵御各种腐败现象,使广大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固原地委给本地区县处级以上干部制订出廉政守则。其内容是:
   一、坚持党性。自觉维护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权威,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政府的法令,不得各行其事。
   二、坚持清廉从政。不用公款向上级赠送礼物,不接受下级赠送的礼品,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滥发奖金实物,不利用职权建私房,不得超标准住房。
   三、坚持政策原则。凡涉及子女、亲属招工、招干、参军、提职、评定职称等,应主动回避。不得为违纪、违法的亲属、子女、亲友和他人说情,不得袒护、纵容,干扰查处工作。
   四、坚持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不随意购置专控商品,不借出差或考察之名,游山玩水;不得用公车办私事,必要用时按规定付款。
   五、坚守党纪、法纪。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徇私枉法,不贪污、行贿、受贿。
   六、坚持移风易俗。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迷信事不办。
   七、坚持抓好廉政建设。对所在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查处,不放任自流。
   八、坚持群众监督。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地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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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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