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壑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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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8674
颗粒名称: 沟壑难越
并列题名: ——山区妇女离婚问题采访片段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4月29日固原报登载关于固原山区妇女离婚的问题。
关键词: 妇女 离婚 农村

内容

本报记者 王〓
  老天泪脸沉沉,它在为谁哭泣?
  她,手足无措的伫立在门背后,不惊不惑不难堪,一副切切的恳求之意:“把我的案子转到县上吧?苏堡乡确实太远。”她哀求说。
  “不行,这是规定,又不是谁一个人的点子。”司法人员耐心地解释着。
  她眼睛红红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可强忍着没有掉下来。她不哭,她知道哭没用。
  她叫韩根环,甘肃静宁人。她说自己是属鸡的,到底有多大岁数说不上来。别人掐指一算,她今年21岁,可她已有4年婚龄,17岁那年她嫁给了西吉县兴坪乡一位农民。
  婚后4年,她3年住在娘家;两年为离婚奔波。时至今日,她还在不停地跑,看样子,往后她仍需要“马不停蹄”跑更长更远的路,去“求”一纸离婚证。
  她怨怨艾艾地说,她的婚姻是由父母包办的,10岁就订了亲。婚后,她丈夫因犯有盗窃罪被判了刑,现已获释。可她下定决心要和丈夫离婚,大有不判决离婚决不罢休之势。两年来,她不知跑了多少次法庭了,可事情迟迟没有结果,她不失望,不争吵,死缠硬磨一句话:“我要离哩!”
  她秀气的脸庞上还带着稚气,单薄的身体略欠几分成熟。她毕竟只有21岁,年华还水灵灵的鲜嫩,心中却已愁绪满布。看她忍泪而强作笑颜,谁不动情?
  “你父母现在还逼你去丈夫家嘛?”有人问。
  “人都走到这一步了还逼啥哩,再逼就要往死路上走。”
  是啊,离婚不成,和丈夫又没有感情,长期住在娘家咋办?可怜的女子,21岁就落得这般凄惨光景。
  西吉县兴坪乡法庭负责人说:最近几个月时间,兴坪法庭就接到口诉、状诉离婚案15起,全是女方要求离婚的。剖其根底,除去夫妻关系不和,受丈夫、家庭虐待等诸多原因外,还有一个简单而又微妙的因素——山区的媳妇多数是男人花钱买来的,就离婚而言,男人并不是舍不得女人,而是舍不得钱。花钱买媳妇确实不容易,和女人离了婚还得花钱买,再买一个女人就难上加难了。用一个誓死不给闹离婚的女人“口唤”的男人的话说:“家里用烂个簸箕都舍不得撇哩,一个花3千多元买来的女人能让她松松活活就走了,没那么便宜。”仅凭这一点,就难倒了调解主任、执法人员,有时甚至难倒了神圣的法律。不是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无章可循,也不是执法不严。《婚姻法》从颁布之日起,现在已过了“而立”之年,农村还有许多青年的婚姻尚难自己掌握自主权,更何况离婚。因为离婚需双方同意,经调解无效,或感情确系破裂者才准予离婚。所以,有时候,一个村妇要求离婚,理由说上千条万条,法庭跑上十次八次,男人足不出门,冷冰冰甩上一句话:“死活不同意”。一句千斤。女人的话就等于白说了,跑的路就白跑了,尽管女人说得是实情,到头来还落下沉甸甸的话柄:“这个女人心野得很,不是好东西。”
  我曾在固原县大湾乡采访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妇女要求和男人离婚,几经周折,离婚不成。她就索性离家出走,在外地找了一处安身之地,一年之中她总要回来几次找当地法庭判其离婚,可是因男方不同意,无可奈何的她只好千里迢迢地颠来簸去……她的丈夫是位憨厚有余的人,他结结巴巴对我说:“娶她时我还花了几百斤粮和几百元钱哩,尔格我不给话她就甭想离。她想整治我哩,看谁整治过谁。”我又问了同村的几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他们几乎语出一辙地说:“不离,这号野女人就该治一治,叫她活受罪。”
  这位妇女才30余岁,果真让她颠来簸去受一辈子活罪,那就不能不说是一出人间悲剧了。
  最可悲的是,只要女方要求离婚而达不到目的,轻者躲在娘家,要么就回到婆家让人当“面揉”。甚者呢?有些妇女出逃在外被人贩子拐卖;有些妇女喝农药身亡;有些妇女犯了重婚罪;有些妇女寻死不成落下终身残疾;也有些妇女为了达到离婚目的什么也不顾,有位妇女为了离婚寸步不离司法人员,她固执地说:“你不给我办离婚,你走到哪我跟到哪,你在哪里吃饭我就在哪里吃,你在哪里睡我就在哪里睡,你就是上了天,还总有下来的时候。”闹得司法人员无法工作,哭笑不得。说实话,在农村妇女离婚这个问题上,司法人员也有他们的难言苦衷,一不能偏听偏信,二不能主观臆断,要了解事实真相,须得调查研究。有一个乡甚至几个乡才有一个司法助理员,他们凭着两条腿一辆自行车,在方园几百里的沟沟岔岔做调查,就是整天不吃不喝不睡觉也顾不过来。有时好不容易跑上几家,遇到的人似乎都具有成人之美的传统美德,这个说:“那俩口好看哩,日予过得还严窝。”那个说:“碗和碟子都碰撞哩,谁家两口子还不闹仗。”当事人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弄得司法人员脑子乱糟糟一团,心里不是滋味。清官难断家务事尤其是离婚这个问题,更不能一了百事,谁想活生生拆散一个家庭呢?只好耐心地做调解工作,好话说上几“汽车”,不见得能顶用。无论如何,愈来愈严重的山区妇女离婚现象,已经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们不仅要去正视它,而且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它已构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就拿彭阳县来说,1986年全县非正常死亡45人,其中自杀死亡3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按月计算,平均每月死亡3人,1987年第一季度又有8人自杀,6人死亡自杀人员中女性高于男性,1986年女性自杀死亡19人,占自杀死亡人数的54.4%。她们60%是因为家庭矛盾和夫妻间矛盾引起自杀的。这是一个骇人的数字,面对这组血淋淋的数字,我们应该怎么办?可是……
  1986年初,我去隆德县采访一桩因换亲而导致的婚姻悲剧,女主人公杨秋荷被丈夫用改锥刺伤多处后逃跑。这是一宗典型的死亡了的婚姻,按理法院完全应该给其判决离婚。可生活处境异常艰准的杨秋荷多次奔走县法院,县法院以罪犯没有归案为由,一直不给杨秋荷办离婚证。采访了杨秋荷后,我曾找过隆德县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领导,还委托司法局的一位女同志为杨秋荷写了书面诉状,但事情迟迟没得到妥善解决,因此,我在报告文学《悲剧并没有结束》一文中对隆德县法院不能正确处理一个农村弱女子的悲惨婚姻的态度进行了善意批评。可是,事过两年,我却接到了杨秋荷来自甘肃省庄浪县岳家堡的一封信,信中凄凄惨惨的诉说了她生活的艰辛和县法院拒绝她离婚的正当要求。信中还说法院的一位同志接待她时说:“你能找记者给你帮忙,那就让记者给你办离婚证去吧。”这位弱女子又一次被拒之法院门外。细细算起来,杨秋荷离婚一案已经拖了3年多。为了弥补我为杨秋荷闯下的“身外之祸”,我去了两封信和杨秋荷联系过,但都没有回信,我去隆德也托人打听过有关杨秋荷离婚一案的结果,可法院对这个问题似乎很敏感,始终避而不谈。无奈,我只有叹息、自责。我不应该为一个心灵的伤疤还未痊愈的弱女子再加盐巴泼辣面。我常自问,为什么一个农村女人离婚这般难啊?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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