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农民承包地多寡悬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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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8303
颗粒名称: 泾源县农民承包地多寡悬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来,由于婚丧嫁娶和农转非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几年的吊庄搬迁,泾源县农民承包地出现了多寡悬殊的情况。
关键词: 农民 承包地 责任田

内容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来,由于婚丧嫁娶和农转非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几年的吊庄搬迁,泾源县农民承包地出现了多寡悬殊的情况。全县人均占有耕地三亩田,新民乡张台村农民水尔利两口人种责任田达三十亩。有的农户因承包田种不过来,承包给了外乡、村亲戚耕种。在新民乡村干部中抽样调查了解到,该乡村干部中种一至二人责任田,养活四至五口人的有十四户,占村干部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三。这十四户中,只种一人责任田,养活四至五口人的情况的有五户,这五户人均仅占耕地零点六亩至一亩,在当地粮食平均亩产一百公斤左右的情况下,这样的农户难以解决吃饱肚子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婚后分家生活的农户承包田一般都少,贫困户日趋年轻化。
  对上述情况,群众反映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中央关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决定规定,责任田实行『大稳定,小调整』,而不是长期不调整;,中央在制定政策时,不可能考虑到固原地区的吊庄搬迁移民,所以应从实际出发,除超生者外,耕者应该有其田,只强调大稳定,不搞小调整,十年不动是不对的。新民乡多数村干部同意小调整,他们反映起码有百分之五十的群众是拥护小调整的。另一种意见认为承包地不能调整。理由是耽心调整耕地会影响农民对上地的投入,鼓励了超生者。这些人认为,承包地多者,可靠土地致富,承包地少者,应另寻出路。
  希望有关部门考虑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较好地解决农民承包地多寡悬殊的问题。(陈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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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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