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了自己培养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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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8117
颗粒名称: 法院有了自己培养的大学生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9年元月24日,固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业大”分校举行毕业典礼。
关键词: 法律 法院 大学生

内容

元月2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律“业大”分校举行毕业典礼。固原地区两级法院有8名学员经过3年的业余学习,获得法律专业毕业证书。从此,我地区法院有了白己培养的大学生。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是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教委研究决定,为了加速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加强我国法制建设,提高审判工作水平,适应我国改革、开放、搞活新形势的需要而创办的。并于同年6月,在自治区高级法院“业大”分校的组织监督下,经过严格的文化考试,从地、县两级法院干部中,录取学员44名。
  3年来,地县法院把办好“业大”当做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支持和督促学员认真学习,完成作业。其他干部也顾全大局,主动多做工作,让学员有更多的学习时间。学员在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发奋学习,很少过节假日,很少看电影电视。经过3午的努力,有8名学员18门法律课程均取得较好成绩,获得了专业毕业证书。全国法院举办法律“业大”,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创举,促进了法院干部认真学习的良好风尚,提高了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这批法律“业大”学员的毕业,初步改变了一些法院的知识结构,对今后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吕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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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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