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县处理一起违法占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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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6684
颗粒名称: 固原县处理一起违法占地案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4月24日,固原县彭堡乡彭堡五队队长王星宝,未经县、乡、村任何一级组织审批,擅自带领部分群众将彭堡改良站的76亩国有土地强行侵占。
关键词: 王星宝 土地 侵占

内容

本报讯 今年4月24日,固原县彭堡乡彭堡五队队长王星宝,未经县、乡、村任何一级组织审批,擅自带领部分群众将彭堡改良站的76亩国有土地强行侵占。
  事件发生后,彭堡乡政府做出了责成主星宝等退还被侵占土地的决定,但当事者拒不执行,并几次阻挠改良站的工人给小麦灌水进行田间管理。乡政府向县土地管理科报告这些情况后,土地科派员进行详细调查后,确认王星宝等擅自抢分国有土地属侵权行为,并做出决定:当事人必须立即退还被强占的76亩国有土地,并应全部承担在占用耕地期间的一切损失。
  这一决定发出后,王星宝既不执行决定,又不向法院起诉,县土地管理科按照《土地法》第52条之规定,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郭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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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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