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简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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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6355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简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6月29日固原报登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简介内容。
关键词: 水法 水资源 法律

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于1988年1月21日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颁布,从1988年7月1日起施行。
  水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水的基本法。它用法律来调整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项活动,是与水有关的各项社会经济关系方面的大法,也是继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之后的第六部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水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方面进入了以法治水的新阶段。
  水法共7章53条,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总则。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方针。第二,开发利用。规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治涝、供水、排水、灌溉、水电、航运、渔业、防治水土流失等方面的需要。第三,水、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规定不得设障阻水,禁止盲目围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水工程设施。第四,用水管理。规定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是用水管理的基本制度,并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第五,防汛与抗洪。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职责,防洪、排涝中处理上下游关系的基本准则,以及有关分洪、滞洪措施的法律规范。第六,法律责任。规定违法者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七、附则。规定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实施办法。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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