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干群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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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6328
颗粒名称: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干群关系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6月25日固原报登载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干群关系的文章。
关键词: 领导 群众 关系

内容

张俊孝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既重要又复杂的问题。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我们的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它同人民群众之间也有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与集中的矛盾,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因此,能否正确处理干群关系的关键就在于能否正确处理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
  正确处理领导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的首要问题是防止领导干部搞特殊化、搞特权,抵制官僚主义作风。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曾指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必须采取坚决措施,防止工作人员“追求升官发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中,应当以多种方式提醒广大领导干部发扬革命传统,自觉杜绝各种不法行为和违反国家领导制度的特殊化行为,坚决摒弃官僚主义作风,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团结,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同阶层从事不同实践的不同群体,文化意识层次不尽相同,如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克服专制思想,实行舆论监督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正确处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的根本办法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使民权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中得到体现。
  我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废墟上建立的,历史上由于儒学思想根深蒂固,本身就缺乏民主传统,普遍存在封建专制主义。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主,客观上为发扬人民民主提供了物质基础,但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强调了专政,忽视了民主,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冲淡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得到恢复和发展,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专制思想的残余不能在短时期内肃清,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也不能一下子提高,加之全方位改革,极少数干部乘此机会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将自己凌架于党纪国法之上,从而严重地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产生了新的矛盾。因此,只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自觉地抵制官僚主义作风。
  实行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是正确处理干部与群众关系的重要途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历来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之一。实行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就能够及时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使领导及时地了解到群众疾苦,听到群众的呼声,使群众及时地领会政策意图,树立和培养其参政议政意识,真正做到管理民主化决策民主化,使干部和群众互相理解,彼此沟通,溶为一体。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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