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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固原古城墙遗址继续遭受人为破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4395
颗粒名称:
固原古城墙遗址继续遭受人为破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固原古城墙遗址继续遭受人为破坏,为此呼吁:文物的保护管理,仅仅依靠文物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保护文物古迹,人人有责。
关键词:
文物
保护管理
古城墙
内容
1985年固原县人民政府行文公布,固原县古城墙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是有些单位、居民不听管理部门的劝阻,擅自挖土取基,大兴土木,盖楼盖房。为此,县政府又于1986年6月专门发了《固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管理的通知》,县文物管理所为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文物标志和说明,并对城乡建设科、工程建设承包公司和有关单位作了《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选址时,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应与文物部门协商解决,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可是有些单位及居民仍然置若罔闻,继续在古城墙遗址上人挖炮炸,盖房取土,修筑道路,使这处古遗址屡遭横祸。
我们为此大声呼吁:文物的保护管理,仅仅依靠文物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保护文物古迹,人人有责,对于人为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应该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固原县文物管理所)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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