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残疾婴幼儿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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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4148
颗粒名称: 遗弃残疾婴幼儿良心何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近两个月内,固原县城连续发生两件遗弃残疾婴幼儿的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关键词: 婚姻法 婴儿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内容

近两个月内,固原县城连续发生两件遗弃残疾婴幼儿的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6月30日下午,一个自称是“李光易”的中年人,带着一个4岁的男孩,来到固原县文化街28号私营小店里要求住宿,登记的地址是“西吉县高桥乡李光村”。这个中年人交了伍角钱的住宿费后,把男孩交给店主看护,竟一去不复返。店主发现这个男孩是小儿麻痹患者,当即报告了西郊派出所。派出所和县民政科及时派人在西吉等地查找,至今还没有找到这个中年人。
  8月5日下午,在县自来水公司门口,又发现了一个刚满月的女婴被人遗弃。县民政、公安、妇联、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同志及时送医院检查,发现女婴的左腿比右腿短一寸左右。目前,县民政科一方面派人照看着这个婴儿,一方面和公安部门一同查找这个婴儿的父母。
  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竟然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残忍地将自己的亲骨肉遗弃,真令人气愤。这种严重违背婚姻法,把负担推向社会、推向他人的不道德做法,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
  (胡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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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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