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与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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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2024
颗粒名称: 文盲与法盲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4月18日,固原报登载了关于文盲与法盲的内容。
关键词: 文盲 法盲 普法

内容

文盲,是指不识字的人。
  法盲,是指对我国现行的各种法律不学、不知、不懂的人。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决定从一九八六年起,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使全体公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这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保证“四化”建设顺利实现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但要有掌握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人,而且还需要国家法律来进行保护。因此在普及法律常识,扫除法盲的同时,对于继续扫除文盲绝不能忽略。文盲是法盲的兹生地,是产生法盲的基础和沃土,应该把扫除法盲同扫除文盲相题并论,特别是在农村,文盲与法盲表现尤为突出,一些农民只顾眼前利益,把学文化知识抛到九霄云外,对于法律则更加陌生,只要对自己有利的事,管政策、法律允许不允许,有些人“以胀死大胆子、吓死小胆子”为座右铭,进行各种不法活动,有的见钱眼红,为了搞钱,制造假药、假货,骗人、害人。还有一些人,置婚姻法于不顾,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不够法定结婚年龄过早结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在文化落后的少数民族居聚区更为严重。因此,只有把扫除法盲与扫除文盲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完成普法工作的任务。(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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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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