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人民法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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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1958
颗粒名称: 隆德县人民法院
并列题名: 利用公审公判机会宣传法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隆德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的公开审判活动,对群众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
关键词: 法院 案件 公开 普法

内容

为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隆德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的公开审判活动,对群众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从一九八三年“严打”以来,隆德县法院依法打击了七十三起刑事犯罪活动;就地开庭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五起;利用合同法调解经济纠纷近二十起;召开宣判会二十次;召开公审会近百次。他们每审理一案,就向群众讲解该案触犯了哪些刑律,违犯了哪些条款。两年多来,直接受到普法教育的千部群众达九万三千余人次,占全县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五左右,达到了接审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城关镇隆关村有一老太太起诉在外工作的儿子不赡养老人。法院接状后,经过调查了解,认为此类案件在社会上有较广泛的代表性。为了教育群众,他们在决定审理这一案件的同时,和县妇联取得联系,通知县城附近五个乡镇的一些对老人不好的子女和家庭成员,以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千余名干部、职工到隆关村参加了旁听。案件审理结束后,又写了“赚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遗弃老人道德、法律不容”的专题报道,通过县广播站向全县人民进行了宣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杨文华)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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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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